分析认为,上市公司不论是“定增”还是发行“可转债”,本质是为了上市公司的经营发展进行融资。作为大股东高管一拿到钱就减持,对公司股价会造成一定负面影响,对原有中小股东是一种伤害,建议设置合理锁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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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在我国已有二十余年历史,但如今可能迎来了最辉煌的时光。自信用申购开启后,由于不需要任何资金便能顶格申购,可转债为越来越多的投资者所熟知。又由于当下每签近乎可以无风险套利200元左右,股民亲切地称之为“免费彩票”或者“火锅奖”。
不过,在广大普通投资者为中1签挤破头,为200元左右的收益兴奋不已时,最开心的还是转债股票的主要股东。由于没有限售制约,《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部分股东成功绕过“再融资新规”大量抛售转债套现,并且借转债大热推升股价之际,在A股市场二次套现。
这看上去皆大欢喜,上市公司成功融资,主要股东胜利套现,就连众多小散也尝到了一些甜头。整个市场风风火火,转债融资纷至沓来。可是,根据经验,可转债最终将有相当大的比例转为股票,到时大量新股蜂拥上市,最后的接盘侠又是谁呢?
转债上市后遭大股东抛售
今年9月8日证监会发布新规,将可转债发行改为信用申购。这意味着,只要有股票账户就可参与申购。根据目前可转债的上市表现,中1签后认购1手可转债的收益约为200元。
值得注意的是,转债股票原股东在申购中享有优先配售权。同时,由于可转债没有锁定期等退出限制,因此在可转债上市后便可轻松获得20%左右的收益。对此,广东辰阳投资基金经理潘怡昌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投资者“炒新”的热情为上市的可转债带来了巨大的流动性,无论从持有转债的价值看,还是从一二级市场的套利空间看,这种流动性都会触发原股东的减持动机。
事实上,已经有股东将减持动机转变成了减持行为。
以第一只发行信用转债的东方雨虹为例,其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一共配售了562.76万张可转债,占发行总量的30.59%,但雨虹转债刚上市就遭到大股东减持。如按照雨虹转债区间均价119元粗略估算,10月20日至27日,东方雨虹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减持368万张雨虹转债,短期获利逾7000万元。
在可转债市场成功套现后,部分股东借转债推高公司股价之际,在A股市场实现了二次套利。
11月3日,东方雨虹公告,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副董事长许利民,董事向锦明、张颖、张洪涛、张志萍,总工程师王新拟分别减持不超过100万股、500万股、50万股、30万股、25万股、15万股和30万股公司股票。
有意思的是,林洋能源发行可转债后,资金一到账就马不停蹄地购买理财产品。根据公司11月15日公告,公司拟使用可转债闲置资金购买两只理财产品,合计金额约10亿元。
业内呼吁限制转债套利
对于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之后出现的种种“乱象”。云起龙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彭泱龙指出,上市公司不论是“定增”还是发行“可转债”,本质是为了上市公司的经营发展进行融资。作为大股东高管一拿到钱就减持,对公司股价会造成一定负面影响,对原有中小股东是一种伤害,建议设置合理锁定期。
上海千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黄佳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由于可转债的优先配售制度,公司的股东、部分高管可以通过配售获得可转债份额,也可以在后期通过换股获得股份,因此在股权和债券之间拥有了便捷的套利转换空间,基本可以做到无风险套利。但是大股东对可转债的大量抛售并不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有必要给予适当约束。
黄佳还指出,优先向包括大股东在内的原股东配售可转债无可厚非,但大股东在转债上市后无任何限制地随意抛售,这就不合理了。
深圳前海乾元资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正指出,按照可转债发行条件来看,一些上市公司其实融资需求不是很大,所以可转债目前大部分情况下沦为大股东套利的手段,这其实有违可转债发行的初衷。可以着重从配售规则来改变现状,例如取消优先配售权,严格核定配售对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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