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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公司4亿换来一场空?荷兰人变卦,中国又失去了《好声音》

    每日经济新闻 2017-11-14 14:33

    说到近年来中国最成功的综艺节目,《中国好声音》肯定是当之无愧的“爆款”之一,然而它和很多综艺节目一样也遭遇了版权问题,灿星和荷兰Talpa传媒有限公司发生了“好声音”版权之争。花了近4亿元,最终还是没能盼来唐德版好声音节目的播出……

    每经编辑 白芸    

    每经影视记者 白芸

    每经编辑 杜蔚

    “你的梦想是什么?”

    这是《中国好声音》(现《中国新歌声》)中的导师们最爱问的一句话。《中国好声音》是由浙江卫视联合星空传媒旗下灿星制作打造的大型励志专业音乐评论节目,也是中国最近几年来最最成功的综艺节目之一。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但和中国很多综艺节目一样,《中国好声音》也遇到了版权问题。播出了四季之后,灿星和荷兰Talpa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alpa”)发生了好声音”版权之争。随后,唐德影视与“好声音”版权公司Talpa签署了协议,获得五年内在中国使用“好声音”节目相关知识产权的独家授权。

    对于知名度如此高的节目,拿到了版权,就像拿到了摇钱树。可是,盼星星盼月亮,两年来,没盼来唐德版好声音节目的播出,却盼来了授权方的一纸终止协议。花了近4亿元,最终却是一场空。

    近4亿元打了水漂,中国又失去了《好声音》

    11月13日早间,唐德影视(300426,SZ)发布公告称,公司于11月9日收到《“……好声音”协议》相对方Talpa Media B.V.发来的解约通知函,《中国好声音》节目或将无法继续制作。

    ▲相关公告截图

    Talpa在解约通知函中称,唐德影视未能如期支付许可费,违反了协议第17条有关付款和担保的约定,自10月24日Talpa发出违约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唐德影视未能提供相应的支付款项和付款计划,故单方面提出解约,并称协议终止后,唐德影视仍需向其支付剩余的4125万美元许可费。唐德影视提示称,协议可能被裁定终止,公司存在无法继续制作《中国好声音》节目的风险。

    早在去年1月,唐德影视就与Talpa签署许可协议,向Talpa分批支付60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3.98亿元)授权许可费,获得五年内在中国区域使用“好声音”节目相关知识产权的独家授权。目前,唐德影视已向Talpa支付1875万美元(约合人民币1.24亿元)许可费。

    昨日(11月13日)午间,每经影视(微信号:meijingyingshi)记者旁听唐德影视重大合同进展沟通会议,在该会议中,唐德影视董秘李兰天表示:在过去两天里我们一直在跟代表公司的律师沟通,不认为这个协议可以单方面终止,但考虑到极端条件下协议终止了,公司支付的1875万美元,可能会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对此,唐德影视董事长吴宏亮多次在电话会议中表示,不认可Talpa单方面解约的行为,仍将“坚定不移地推进‘好声音’”。吴宏亮亦在公告中承诺,如果公司被裁定需支付剩余4125万美元(约合2.73亿元人民币)许可费,将由其个人承担支付义务。

    上述公告发布后,唐德影视股价昨日(11月13日)跌停,报21.56元。交易数据显示,五家机构昨日联手卖出公司股份超7200万元,抛售金额占昨日成交金额的30.47%。

    今早(11月14日),截至上午11点30分收盘,唐德影视股价报21.10元,下跌2.13%。

    “左手忙制作,右手打官司”

    实际上,唐德影视与Talpa就“好声音”相关事宜签订协议之后的一年多内,不仅始终未能尝到甜头,而且麻烦不断,并陷入多起诉讼之中,吴宏亮亦在电话会议中形象称之为:“左手忙制作,右手打官司”。

    据吴宏亮介绍,唐德影视已经在“好声音”的商业制作和营销方面展开布局,“从团队布局到现在,已经做了1200多个歌手的筛选,广告商也跟我们签订了意向书”。不过,他也表示,“这块目前投入比例还非常低,可以忽略不计”。

    2016年2月,Talpa就与星空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梦响强音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模式许可协议》及补充协议项下权利纠纷一案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庭提起仲裁,并于今年2月在所有关键法律争端上均取得仲裁庭的支持。

    2016年6月,唐德影视在拿下第5至8季“好声音”节目授权5个月后,开始向“好声音”的“原主人”灿星公司与世纪丽亮公司发起诉讼,随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裁定灿星公司立即停止在歌唱比赛选秀节目中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The Voice of China”字样的注册商标。今年5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对本案进行审理,截至目前尚未宣判。

    今年4月,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浙江蓝巨星国际传媒有限公司,以唐德影视及其子公司北京唐德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侵害《中国好声音》电视栏目名称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为由提起诉讼,并索赔经济损失人民币1.2亿元及合理费用支出50万元。

    这一诉讼,亦成为此次Talpa终止“好声音”合同协议的导火索。公告显示,自该诉讼起,唐德影视暂缓向Talpa支付后续许可费用。截至目前,该案尚未作出裁定。

    其实,“好声音”版权这场纠纷并非只给唐德影视带来麻烦。早在此前,灿星就因《好声音》版权问题受到一系列的影响和改变。

    2016年年初,灿星收到来自《The voice of...》版权方荷兰公司Tapla的临时禁制令,自此失去《中国好声音》这一最具价值的综艺品牌。

    在这近两年的时间里,虽然没人可以准确估算其对灿星的具体影响,但“后遗症”多少是有的。

    正如自媒体《三声》所说的:灿星开始在公开场合更强调模式原创和产权自有,“谨慎引进甚至干脆不引进”,“做原创就是把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

    灿星文化副总裁、宣传总监陆伟在接受《三声》采访时也谈到:“我不排斥国际合作,但是这个模式本身知识产权必须百分之百是属于我们的。”

    如今,唐德影视会不会最终也“竹篮打水一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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