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贷”近日引发关注,其背后隐藏的是消费金融资产支持证券(ABS),后者为“现金贷”快速发展“输血”。中国资产证券化分析网统计数据显示,截至9月30日,在交易所发行的个人消费贷款ABS达1608.04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4倍。同时,场外发行的个人消费贷款ABS规模也在扩大。专家表示,个人消费贷ABS的底层资产良莠不齐,风险不容忽视,应避免其过度膨胀引发类似美国次贷危机的系统性风险。
消费金融ABS发展迅速,主要得益于阿里、京东等相关业务的推进。
消费金融主要分为消费分期和“现金贷”。一些公司的ABS产品信息显示,“现金贷”在资产池中的比例不低。
以上海一家老牌消费金融公司为例,该公司今年在场内共发行了四期个人消费贷款资产支持证券。每一期产品发行时,资产池中“现金贷”所占比例均有所提升。在第一期的基础资产中,现金贷占比为36.95%,在最新一期产品中的占比高达65.86%。
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副院长严弘表示,“现金贷”业务需要不断的资金流动,才能发放更多贷款,而资产证券化可以提供资金循环的途径。
由于“现金贷”利率较高,以之为基础资产的ABS也有较大吸引力。上海一位从事消费金融的人士表示,业内多家“现金贷”公司都发行了大量场外ABS。“他们赚钱容易,给ABS投资人的收益就高,产品在市场上很受欢迎。”
严弘表示,消费贷ABS的底层资产良莠不齐,应避免当年美国次贷危机那样的系统性风险。虽然个人消费贷款ABS的规模还不是很大,但扩张速度快,应关注其风险。
业内人士表示,ABS等金融衍生工具的作用是分散和转移风险,并不能消除风险。以“现金贷”为基础资产的ABS主要存在两种风险:一是底层资产质量参差不齐且风险难以评估,二是类似次贷危机的联动违约。
中金公司研究报告认为,从已发行ABS产品的数据来看,“现金贷”类资产90天口径的加权静态不良率普遍在3%以下。但部分“现金贷”业务综合利率高,没有稳定的获客渠道,单客获客成本高,借款短期化,共贷率很高,往往隐藏更大风险。
“现在市场主要根据发行主体评级来给消费金融ABS定价。阿里发的就定价高一些,小公司发的定价就低一些。”上海一家大型券商的资管人士表示,此类ABS的基础资产动态变化,难以掌握具体情况,风险能否合理定价、隐藏的风险能否被识别都是问题。
“现金贷”的客户集中于学生和低层白领等还款能力较弱、难以从银行取得贷款的人群,共性风险较高,抵御系统性风险的能力较弱。同时,互联网金融存在“多头借贷”的情况。
即单一客户在多个互联网金融机构借贷,虽然各机构处于控制风险的考虑,对单一客户的借款额度均有限制,但“多头借贷”导致客户的总负债并不低。
“美国次贷危机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联动违约。一旦市场因素造成联动违约,原先风险控制的假设就会失灵,分散风险的功能也就失去了。”严弘表示。
严弘表示,一些消费金融ABS的基础资产借款人较分散,发行方之前在放款时风控较严格,消费额度较小且消费领域分散。这样的产品资产池分散风险的效果较好,风险可控。
业内人士表示,ABS场内发行受限较多,信息披露较充分。与之相比,更应关注场外发行的消费金融ABS规模增长。由于缺乏足够的数据,场外以“现金贷”为基础资产的ABS规模尚无法统计,但业内人士认为,由于场外发行手续更简便,可操作空间更大,场外的此类ABS规模应大于场内。
前述券商资管人士表示,场内发行的消费金融ABS一般具有额度较小、消费领域分散的特点,不大容易形成共性风险,带来系统性风险的可能性也不大。现在关注重点为场外发行的消费金融ABS。“现在场外什么样的公司都想发ABS。一些已发行产品的公司规模小,经营策略较激进,资产池的整体风险较高。”
严弘表示,场外发行的消费金融ABS信息披露不充分,很多产品通过互联网平台作为理财产品向大众销售。
目前场外ABS主要通过各地股权交易中心、金融资产交易所发行,缺乏全国性统一规范。“这是历史遗留问题,实现中央统一监管才能解决。”前述券商资管人士表示。
来源:中国证券报
记者:孙翔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