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长,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专家指出,以“提低”促“扩中”成为收入分配改革的突破口。农民工正在成为中等收入者的重要来源,2016年全国农民工人均月收入3275元,其中农民工最高20%收入组的月均工资已经达到8823元,远超过各种标准定义的中等收入者门槛。
居民增收与经济增长良性循环将加快形成
经济参考报记者 班娟娟
“城乡居民收入增速超过经济增速,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十九大报告中,关于五年来居民增收的“成绩单”格外亮眼。国家统计局最新发布的数据再次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继续快于GDP和人均GDP增速。其中,农村低收入群体收入增长最快,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继续缩小。
专家表示,十八大以来,以“提低、扩中、调高”为主线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居民收入增速持续提高。“提低”效果尤其显著,农民工逐渐跃升为中等收入者的重要来源。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342元,同比实际增长7.5%,增速比上半年加快0.2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加快1.2个百分点,继续快于GDP和人均GDP增速。
在专家看来,我国居民收入增速持续加快有多个动力因素。首先,就业持续向好。今年前三季度,全国城镇新增就业人员1097万人,同比多增30万人,达到全年预期目标的99.7%,已基本完成。
其次,工资、财产、转移三项收入稳步较快增长,特别是居民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迅速增加。今年前三季度,全国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3542元,增长12.1%,增速比上年同期加快1.8个百分点。全国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1569元,增长10.4%,增速比上年同期加快2.2个百分点。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副院长万海远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进入中高收入的国家来说,财产性收入通常是构成居民收入的重要来源。十八大以来,我国居民财产性收入占比持续提高,由2012年的7.3%提高到2016年的7.9%。这主要是由于城乡居民出租房屋收入和红利收入增长较快,同时农户积极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农村居民来自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收入增长较快。
亮丽的“成绩单”凸显的是收入分配改革领域的诸多利好。“特别是十八大以来‘提低’方面政策持续发力,包括促进稳定就业政策的实施、最低工资标准的不断提高、养老金的连续增长、惠农支持力度的不断加强以及脱贫攻坚取得的决定性进展等。”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杨穗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说。
在万海远看来,要素分配领域的改革同样可圈可点。“譬如,允许科研人员合理兼职,让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技能工人、经营管理人才等在做出更大贡献的基础上获得相匹配的报酬。在继续提高居民收入水平、优化收入分配结构方面,更是明确提出七大群体激励计划以及六大支撑行动。”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专家指出,以“提低”促“扩中”成为收入分配改革的突破口。基于此,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继续缩小,中等收入者比重显著增加。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430元,同比名义增长8.3%,实际增长6.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778元,同比名义增长8.7%,实际增长7.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增速和实际增速分别高于城镇居民0.4和0.9个百分点。
数据还显示,前三季度,农村低收入群体收入增长最快,按人均可支配收入从低到高进行五等份分组,农村低收入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20元,同比名义增长17.0%。城乡居民收入比由上年同期的2.82下降为2.81,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继续缩小。
万海远指出,十八大以来,“提低”效果尤其显著,新产生了大量的中等收入者。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3年我国中等收入者比重约为24.03%,2016年为34.79%,到2020年将上升到45.01%,呈现快速增长态势。在当前标准下,如果政策上继续努力,中等收入者比重在2020年有望达到50%。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农民工正在成为中等收入者的重要来源。在劳动力资源充分流动和新型城镇化的背景下,农民工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来源。2016年,我国农民工数量已经达到2.82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20%左右,约占全国劳动力数量的35%。同时,农民工的收入保持快速增长态势,部分相对较高收入的农民工已经达到或超过中等收入门槛。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6年全国农民工人均月收入3275元,其中农民工最高20%收入组的月均工资已经达到8823元,远超过各种标准定义的中等收入者门槛。
对此,专家表示,持续推进农村三产融合和农业科技创新,大力扶持农民工就业创业,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等,是农民工收入快速增长的重要因素。
不过,在杨穗看来,虽然有一部分农民工的收入已经达到中等收入的门槛,但是他们在住房、养老、医疗和子女教育等方面目前尚未享受到与城镇居民相同的待遇水平,不利于他们成为稳定的中等收入群体。
“未来应进一步提高农民工市民化比例,增加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对农民工的技能培训力度等,使得农民工具有稳定的收入增长来源。”万海远表示。
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互相促进的良性循环也将加快形成。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同步提高。
一方面,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为居民增收提供了保障。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此前指出,我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也为广大人民群众带来就业、带来收入,为国家增强了综合实力。
万海远建议,下一阶段应继续推进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奠定基础,从而带动城乡居民的稳定增收。
另一方面,随着居民收入水平提高,消费升级步伐也在加快。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0.1%,比2012年下降2.9个百分点,接近联合国划分的20%至30%的富足标准;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支出占居民消费支出的比重分别比2012年提高2.0、0.7和1.3个百分点。
对此,万海远表示,中等收入者是释放消费红利的主力军,也是产业结构优化的动力之一。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对于我国经济社会“调结构、稳增长、促发展、保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杨穗告诉记者,未来应在三方面继续发力。一是保持经济稳定增长、促进居民收入提高。二是强化政府再分配、缩小收入差距。这需要完善财税体制和社会保障体制,缩小社会保障待遇的城乡差距和部门差距。三是消除分配不公、提高收入流动。既要完善要素价格机制,激励人们凭借个人才能和努力获得市场回报;又要打破垄断,调节垄断行业的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十九大报告明确税收调节的政策导向,在市场分配条件下,收入来源多样,收入差距较大是客观存在,要结合我国正在推进的税收制度改革,使税收在调节收入分配,激励创新创造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万海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