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促进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运车淘汰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近日正式对外公布。《方案》指出,自《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9月20日期间,报废或转出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运车可享受政府补助。补助标准按报废或转出时间分为三个阶段。其中,9月20日起至明年6月30日报废或转出获得的补助最多,报废符合条件的重型柴油车最高可补贴10万元,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分别较第一阶段下调20%、40%。
据了解,《方案》所称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运车是指2013年7月1日(不含)以前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柴油货运车(包括轻型载货柴油车、中型载货柴油车和重型载货、重型牵引柴油车,不含黄标车)。
按照时间先后,淘汰补助标准划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9月21日起至明年6月30日;明年7月1日至12月31日;2019年1月1日至9月20日,补贴金额逐步降低。比如,在第一阶段时间内报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注册登记的重型载货、重型牵引柴油车,可获得补助10万元。但到了第二阶段,补助标准降为8万元;第三阶段为6万元。
2017年9月21日至2019年9月20日期间,报废或转出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运车可享受政府补助。其中,报废车辆需在报废期限前1年及以上进行报废方可享受政府补助。报废或转出时间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车辆档案注销或转出时间为准。
在京中央国家机关、本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其他各级财政供养单位车辆的淘汰,不享受政府补助。
政府委托第三方(北京环境交易所)搭建交易办理平台,设立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和若干实地业务办理网点。根据授权,由第三方负责审核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运车淘汰信息,通过第三方交易办理平台为符合条件的车主办理政府补助相关手续。
车主完成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运车淘汰程序后,通过网络信息管理系统或实地业务办理网点申请政府补助,由第三方交易办理平台审核后办理。
车主申请政府补助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10月20日,逾期不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