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2017年半年报和2016年年报中相关数据不一致,*ST弘高(002504,SZ)公告披露被北京证监局责令改正。9月26日晚间,*ST弘高公告称,两份定期报告中的相关数据不一致,主要原因为:2016年度财务报告被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随后聘请了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报告数据进行进一步确认,截至2017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日,审计工作尚未最终完成。在披露2017年半年报时,公司根据中兴财光华审计的初步结果调整了2016年年末的财务数据,致使2017年半年报中的年末财务数据与前次披露的2016年年度报告中的相关数据不一致。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张虹蕾
每经记者 张虹蕾 每经编辑 张海妮
9月25日晚间,*ST弘高(002504,SZ)披露的北京证监局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书显示,公司披露的两份财报中相关数据不一致,上述行为违反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收到责令改正决定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正或补充披露。
9月26日晚间,*ST弘高公告披露了13个项目的财务数据调整,并称调整原因与2016年年报“非标”及更换审计机构有关。
9月25日晚间,*ST弘高公告披露的北京证监局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书显示,公司于2017年8月31日公告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其中披露的部分上年末财务数据与2017年4月29日公告的2016年年度报告中的相关数据不一致,且公司未披露上述差异情形的具体内容及形成原因。
责令改正决定书显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收到责令改正决定书后2个工作日内披露并通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在收到责令改正决定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正或补充披露。
不过,在决定书披露的信息中,上市公司并未提及具体的数据差异。但《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询发现,两份财务报告对2016年总资产描述差异约为1.5亿元,2016年年报和2017年半年报显示2016年总资产分别约为59.89亿元和58.39亿元。
9月26日晚间,*ST弘高公告称,两份定期报告中的相关数据不一致,主要原因为:2016年度财务报告被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随后聘请了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报告数据进行进一步确认,截至2017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日,审计工作尚未最终完成。在披露2017年半年报时,公司根据中兴财光华审计的初步结果调整了2016年年末的财务数据,致使2017年半年报中的年末财务数据与前次披露的2016年年度报告中的相关数据不一致。
在公告显示的具体调整明细中,上市公司对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应交税费等13个项目的财务数据进行调整。其中,预收款项调整前后的财务数据分别为4963.42万元和8455.19万元,调整比例为70.35%,短期借款调整前后的财务数据分别为4.29亿元和1.44亿元,调整比例为-66.52%。
落款为9月15日的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对*ST弘高2017年半年报问询函显示,公司2016年年报被“非标”也被关注,中小板公司管理部要求其补充披露“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此外,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也对公司多处财务数据提出疑问。
问题具体涉及,2017年上半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153万元和-5.55亿元,两个数据差异较大的原因;2016年公司未实现重大资产重组时作出的业绩承诺,截至半年报披露日,控股股东未根据承诺进行业绩补偿的原因;营业收入下降而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上升、应收账款较期初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等等。
交易所要求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7年9月2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该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9月26日晚,公司发布公告就上述问询函中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就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公司称建筑装饰行业竞争比较激烈,再加上宏观经济波及地产等下游行业投资增速放缓,对公司的业务开拓构成了一定的影响,为了抢占客户资源,公司以前签了很多垫资项目,但垫资项目回款周期长,资金压力大,所以2016年以来公司陆续减少了垫资项目的签约,并放缓了垫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影响了2017年上半年的业绩。公司今年重新整合了营销体系,加强了优质客户开拓,2017年上半年签约量比去年同期大幅增长。在项目回款相对较慢的情况下,报告期内公司向供应商及劳务公司支付了较多材料款和劳务费用,导致上半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就业绩补偿,公司解释称由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即该报告中的相关财务数据无法作为履行业绩补偿的依据。2017年6月公司聘请了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6年财务报告进行进一步确认,目前,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待审计的报告出具后,控股股东将根据新的报告数据,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业绩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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