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炒到上亿的明星片酬终于有人管了,范冰冰周迅以后只能拿这么多..…

    每日经济新闻 2017-09-22 13:56

    9月22日,一则《关于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见》对“明星高片酬”开出了明确“药方”,其中指出:各会员单位及影视制作机构要把演员片酬比例限定在合理的制作成本范围内,全部演员的总片酬不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员不超过总片酬的70%,其他演员不低于总片酬的30%。该《意见》一出,行业内的相关人士纷纷表示支持。

    每经编辑 盖源源 温梦华    

    每经影视记者 盖源源 温梦华

    每经编辑 杜蔚

    明星片酬对于广大芸芸众生来说,一直是一个谜一样的存在,网上也经常爆料明星的高片酬,至于究竟是多少,只能用谜之高来解释。

    今年初,有业内人士公开表示,“2016年,一二线演员的片酬增长了近250%,一部成本3亿元的电视剧,明星拿走2亿元片酬。”相关数据显示,部分国内演员的片酬甚至已达到影视剧全部成本的50%到80%。”

    十年之间,明星片酬在一部国产影视剧制作总成本中的占比,已由10%、20%,增长到如今的50%、70%……

    每每谈到愈演愈烈的明星天价片酬,行业内的资深导演、编剧、学者无不痛心道:一部总投入1.5亿元的电影,男女明星主演拿走1亿元片酬,这不是畸形是什么?

    2016年9月,每经影视(微信号:meijingyingshi)曾做过两组关于《天价片酬(第一集、第二集)》的系列报道,详细分析报道了关于明星片酬问题,当时著名艺术家、中国电影界第一位女将军王晓棠老师在接受每经影视(微信号:meijingyingshi)记者专访时也曾谈到对于明星高片酬的看法。(点击查看相关报道《中国电影界第一位女将军王晓棠:世界上总要有一种精神比钱更高贵,做演员要有自己的底线》)。

    如今,针对“明星高片酬”终于开出了明确“药方”。

    9月22日,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电视制片委员会、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演员委员会、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联合发布《关于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文末附《意见》全文)。 

    ▲《关于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见》

    《意见》指出,各会员单位及影视制作机构要把演员片酬比例限定在合理的制作成本范围内,全部演员的总片酬不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员不超过总片酬的70%,其他演员不低于总片酬的30%。如有超出40%的情况,需向相关单位进行备案并说明情况。

    《意见》还提出,希望各会员单位、影视制作机构及广大电视剧网络剧从业人员要把德艺双馨作为职业理想和目标追求,自觉抵制不合理高片酬等不良行业风气。

    高片酬确实是影视行业目前的痛点,对整个行业的制作品质提升造成较大的阻碍,行业协会此次牵头联合发起《意见》,对整个行业来说是好事,同时也有利于未来电影市场更还的发展。

    《意见》一出,行业内的相关人士纷纷表示支持。

    “我们理应支持,此次限制演员高片酬,对改善编创环境,提高编创竞争力非常有帮助!”慈文传媒副总赵斌在接受每经影视(微信号:meijingyingshi)记者采访时坚定的表示。

    不过,赵斌也指出,“着眼于行业长远发展,仅仅靠限酬,是否就能换来‘国剧质造’的响亮招牌,还有待整个产业链的齐心协力整体提升。从目前影视行业整体情况来说,策划端、编剧端整体实力还有待加强,具有鲜明时代特色,鲜活人物风格的中国好故事不仅缺乏,甚至可以用贫乏来形容,创作力量强,才谈得上品质高。反过来,有了好故事,这个行业里的好演员还是不缺乏的,优秀的演员也绝不会只看钱,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高原’‘高峰’的需求。我们认为,演员高片酬固然是整个国剧品质前进步伐的痛点,但从根本上扭转粗制滥造才是‘治本’,有了源源‘活水’,才有澎湃动力!”

    【全文如下】

    各会员单位、影视制作机构和广大电视剧网络剧从业人员:

    随着我国影视行业的不断发展,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创作播出了一批优秀影视作品,但也出现少数演员不合理高片酬现象,导致影视剧制作成本结构不合理,收入分配比例失衡,影响影视剧整体质量的提升。为贯彻落实五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支持电视剧繁荣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和全国电视剧工作座谈会有关精神,引导制作企业合理安排电视剧投入成本结构,优化片酬分配机制,弘扬“戏比天大”的职业精神,形成良好行业风气,推动影视行业投入与产出的良性循环,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现通知如下:

    一、各会员单位及影视制作机构要把演员片酬比例限定在合理的制作成本范围内,全部演员的总片酬不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员不超过总片酬的70%,其他演员不低于总片酬的30%。

    二、如果出现全部演员总片酬超过制作总成本40%的情况,制作机构需向所属协会(中广联制片委员会、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或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及中广联演员委员会进行备案并说明情况。

    三、各会员单位、影视制作机构及广大电视剧网络剧从业人员要把德艺双馨作为职业理想和目标追求,自觉抵制不合理高片酬等不良行业风气。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2017年9月22日

    版权声明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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