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自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消息显示,协会近日发布《关于意向承销类会员(信托公司类)参与承销业务市场评价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为进一步优化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商队伍建设,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启动意向承销类会员(信托公司类)参与承销业务市场评价工作。也就是说,信托公司获得了银行间市场承销业务的“准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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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发布公告称,信托公司经市场评价获得承销业务资格的,可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不过公告显示信托公司参与市场评价也有一定的门槛,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相关会员市场评价规则》(以下简称《评价规则》)第十五条规定,近三年内有因违法违规受到刑事处罚或重大行政处罚等三类情形的,不得参评。
对此,华融信托研究员袁吉伟表示信托公司参与承销业务意义重大,因此次评分不设有及格线,而是根据排序优选,同时会征求监管部门意见,个人认为此类业务为信托公司创新业务,出于审慎原则,并不会过快拓展,监管评级高、整体规模高以及债券业务量大的信托公司更可能被授予承销资格,预计首批获得资格的信托公司可能不会超过1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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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存三类情形不得参评
近日,交易商协会发布称交易商协会启动意向承销类会员(信托公司类)参与承销业务市场评价工作,评价对象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意向承销类会员(信托公司类)。
这意味着信托公司经市场评价获得承销业务资格的,便可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不过,参与市场评价也有一定的门槛,根据《评价规则》第十五条规定,近三年内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市场评价:1、因违法违规受到刑事处罚或重大行政处罚;2、因涉嫌违法违规正被相关主管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3、因违法违规给市场造成严重后果。其次,信托公司想要获得承销业务资格,除上述条件外,还要符合一定标准。公告显示,评价标准一共分3部分,分别是机构资质及业务评价、市场评价、交易商协会秘书处评价,所占分值分别为60分、25分、15分。
就单项评价来看,信托公司净资产和信托资产两项所占分值最多,各6分,不过要想拿到最高分,信托公司净资产要达到120亿元及以上,信托资产则要达到7000亿元及以上;其次是市场表现情况的4项指标,各占5分。
预计首批公司不过10家
对于信托公司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意义如何呢?对此,袁吉伟表示此类业务对信托公司意义重大。首先,银行间市场承销业务有较大发展潜力,近年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规模不断扩张,近年的发行量基本维持在5万亿元,承销业务市场空间非常大;其次,承销业务有利于扩展信托公司业务空间,尤其是中间业务。
同时,袁吉伟也表示,并非所有的信托公司都能开展。其预计首批获得资格的信托公司可能不会超过10家。对此,他解释道,因为本次评价较为重视债券交易以及相关部门设计,所以可剔除证券投资业务规模很小的信托公司,约10余家;此外,有14家非交易商协会会员,综合下来,还剩30余家可参评,而此次评分不设及格线,根据排序优选,同时征求监管部门意见,个人认为此类业务为信托公司创新业务,出于审慎原则,并不会过快拓展。因此,监管评级高、整体规模高以及债券业务量大的信托公司更可能被授予承销资格。
另外,一位不愿具名的大型信托公司内部人士表示,开展此类业务意愿一般,因为很多信托公司旗下都有证券、资产管理公司,而且承销市场本就属于“天下已定”,国有大行已经占了70%以上,剩下的还有券商、资管,即便今天增加了信托,大的格局短时间内也难以产生质的变化,而且该业务服务费率本身就已经很低,不过也并非多此一举,现在信托业务不好做,毕竟是业务拓展一个领域,正面意义还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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