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9月1日起正式施行。贵阳市纪委办公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统计全市各级各部门酒类库存情况,无论是白酒、红酒还是黄酒等酒类,都要填写报送统计表,并将酒类就地封存。
《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中提出一系列要求,包括全省范围内的公务活动,一律禁止提供任何酒类,一律不得饮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任何酒类;一律禁止公款赠送任何酒类;在工作时间内和工作日午间,一律不准饮酒等。
根据贵阳市纪委下发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都在填报范围内。
收到通知后,要立即组织对本地区本部门酒类库存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并就地封存,如实填报《500元(含500元)以上酒类库存情况统计表》、《500元以下酒类库存情况统计表》,并于9月20日前将统计表报送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贵阳市纪委将组织力量对各单位统计上报的情况展开抽查,对不按要求统计上报、弄虚作假、瞒报漏报错报的,一经查实严肃问责,并公开通报曝光。
记者还了解到,根据省纪委的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会同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和巡视巡察、财政等部门,采取明察暗访、专项巡察、专项督查等方式,对全省公务活动开展全面监督,严肃查处开具其他发票入账、转入内部食堂吃喝等玩规避、搞变通的行为。
对在“禁酒令”贯彻执行过程中,政治意识、纪律意识不强,工作不细不实,导致管辖范围内违规违纪问题多发频发,或者因发生违规行为而造成严重后果、产生不良影响的地区、部门和单位,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来源:贵阳晚报 记者:周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