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 鄢银婵 陈晴
每经记者 鄢银婵 每经实习记者 陈晴 每经编辑 姚治宇
发布减持计划公告尚不到2个月时间,中茵股份一股东便有意推翻此前的计划。
据中茵股份8月2日晚间公告,公司股东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海基金)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8.8%的股份。不过,《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近2个月前的今年6月7日晚间发布的减持计划公告中,东海基金方面曾表示未来6个月内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6%;再加上此前2个月内已经减持的1%股份,两者之间的差距达3.8%。
对此,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远忠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认为,此行为属于违背减持承诺,相关方面或面临因虚假陈述被追究责任。
减持动作与减持计划不相符
改名、来自韩国LG的大单……种种消息推动下,近期的中茵股份股价创下了今年来的新高。不过,与之相伴随的却是公司的减持大军。
据中茵股份8月2日晚间公告,东海基金拟将其所持公司5607万股(占公司股份比例为8.8%)转让给云南融智。转让价格为22.35元/股,协议转让总价款为12.53亿元。同时,双方已于2017年7月31日签订了相关转让协议。
引人关注的是,今年6月7日公布的东海基金减持计划为:自公告之日起的六个月内东海基金旗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东海基金-鑫龙72号资产管理计划(第一期)和东海基金-鑫龙72号资产管理计划(第二期)合计拟减持数量不超过中茵股份股份总数的6%,即3824万股。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
“之前减持计划说不超过6%,但现在减持8.8%,肯定违规了。”张远忠认为,此前减持计划中所说的是“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那么协议转让方式当然是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所以公司股东这次协议转让减持8.8%是违反减持承诺的。
武汉创银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富经理刘学万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则表示,公司这种减持行为类似于打擦边球。“协议转让也是一种减持方式。如果公司减持计划中,明确提到包括协议转让等转让方式减持不超过6%,那公司肯定违规了,但公司此前减持计中没有提到协议转让方式,那就要看监管部门怎么判定了。”
事实上,除了此次减持的8.8%,此前的7月24日,中茵股份也曾披露,东海基金计划于2017年7月19日至2017年7月20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37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也就是说,东海基金方面两次减持股份比例合计达9.8%,远超出此前减持计划中提到的6%上限。
律师:或被追责
为何公司股东减持动作与减持计划不相符,上市公司和东海基金对此有何考虑?8月3日下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中茵股份,但公司对外电话显示停机。随后,记者致电东海基金,并向对方以邮件形式发送了采访函。对方表示,相关信息以公告为准。
张远忠表示,按照证券法规,相关方面可能会涉及虚假陈述因此被追责。
在8月2日晚间的公告中,中茵股份也提示称,本次股份转让可能存在因违约、审批通不过或不抗力等原因,导致转让不能完成的风险,转让双方也在《股份转让协议》中做了相关约定;如股份转让不能顺利完成,将由转让双方进行协商解决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减持大军还在继续。8月3日晚间,中茵股份再次披露减持计划。股东苏州中茵拟自本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将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全部648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7%。
近期的中茵股份还有两则重磅消息。一是公司与韩国LG的大单。据公司7月31日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与韩国LG公司达成一致意见,向其提供手机ODM(原始设计商)服务,并按实际出货量结算收入。公司系与LG首次合作。不过,随后的8月1日,上交所发来了问询函,要求公司就合作事项是否签订协议、合作内容等事项进行披露,并特别强调“不得夸大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
另外一则消息则是,公司证券简称将于2017年8月9日起由“中茵股份”变更为“闻泰科技”。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