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7日证监会公布了修订后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到今日公示80名发审委委员候选人,18天里发审委换届工作快马加鞭进行。
我们先来标注下重要看点:
1、从候选人的情况来看,候选人的选择范围很大,职务较高,行业声誉较大,堪称“顶配”。24名来自律所,32名来自会所,2名来自资产评估机构,8名来自北大清华两所高校,6名来自券商,4名来自基金公司,4名来自保险资管,基本为行业领头人或公司高管。
2、80名候选人中,究竟谁会脱颖而出成为最终的66分之一?值得注意的是,公示的80位候选人中不包括证监会系统内委员,所以最终确定的66位发审委委员不全是从80名候选人中产生。也即除去证监会系统内委员,最终至少有十多名候选人被淘汰。
3、按照7天的公示时间推算,不出意外,8月这一悬念或有定论,资本市场将迎来全新的第十七届发审委。
4、按照新修订的规则,主板发审委和创业板发审委合并;委员总数由当前的60名增加到66名,增加的6名均为专职委员;委员连续任期由最长不超过三届改为不超过两届,每年至少更换一半。
1、“顶配”阵容大盘点
6名来自券商:
我们来看看这80名候选人的组成,其中有6名来自证券公司,分别为:长城证券党委书记、董事长丁益,国泰君安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裁王松,国金证券董事长冉云,中金公司首席执行官毕明建,华融证券党委书记、董事长祝献忠,招商证券党委书记、董事长霍达。
这6位可谓熟悉证券、会计业务及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并且精通所从事行业的专业知识,在所从事的领域内有较高声誉。其中,霍达曾任证监会市场部主任,拥有丰富资本市场监管和研究经验。
从他们的学历背景来看,基本拥有研究生、博士学历,从年龄段来看,除毕明建是50后生人外,其余5人均60后生人,其中祝献忠和霍达出生于1968年,仅为49岁。
56位来自会所和律所:
除了证券公司,绝大多数候选人,即56位来自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除了李志林和杨涛均来自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外,其余候选人均出自不同单位。资产评估机构2名候选人分别为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刘兴旺和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沃兆寅。
8名来自北大清华两所高校:
8名来自高等院校的候选人全部来自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均为教授级别及以上职称,不乏市场上耳熟能详的学术骨干,包括北大光华院长刘俏、清华经管金融系主任杨之曙、清华五道口金融学院教授张晓燕、清华法学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施天涛、北大研究生副院长姜国华、北大法学院副院长郭雳、北大国发研究院副院长黄益平、清华经管会计系教授谢德仁。
4位来自基金、4位来自保险:
另外买方代表,有4位为基金公司的老总,包括了银华基金董事长王珠林、建信基金总裁孙志晨、长城基金董事长何伟、博时基金董事长张光华;4位为保险公司老总,分别为华泰资产管理公司总经理杨平、长城财富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沈志斌、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张辉、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韩松。
按照发审规则,以上候选人是根据单位和相关行业协会推荐产生的,在公示后候选人还将参加证监会设立的发审委遴选委员会,通过面试和考察环节,在经过证监会主席办公会后,择优录取,最终确定发审委委员名单。
2、新要求更严格
接近监管层的相关人士表示,候选人推荐工作从去年已经开始,所以此次才会较快公示。
根据规定,委员推荐单位责任被极大的强化,若发审委委员因违法违规被解聘的,证监会取消其所在单位五年内再次推荐发审委委员的资格,若为中介机构,证监会将对其在审项目采取冷处理,不予审核,若发审委委员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报其所在单位,由其所在单位作出相应处分,在原有谈话提醒、批评、解聘等处理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公开谴责的处理措施。
对于来自中介机构的专职委员,证监会要求采取回避措施,在任期间,需与其所在业务脱钩,一心一意的审核,不能帮中介机构招揽业务等,参加商业谈判等,避免产生利益冲突。不管是来自国家部委、中介机构、交易所、派出机构,还是来自科研院校,均纳入证监会管理体系,专职委员比照处级干部填写个人事项报告表,比照证监会工作人员遵守禁止买卖股票的规定。证监会以外的专职委员受聘期间,执行证监会工作人员禁止买卖股票的规定,相关人员所持股票,原则上应当在具备依法转让条件时受聘一个月内清理完毕;证监会以外的兼职委员受聘期间,买卖股票的限制措施另行规定,证监会系统内的委员,严格按照证监会工作人员禁止买卖股票的规定执行。同时,增加对机关人员买卖股票情况核查工作安排。
可见,发审委委员不是你想当就能当,层层审核层层选拔,要想掌握拟上市企业审核过会的投票权,还得练好“真本事”。在原有廉政要求、专业素质、遵纪守法等资格条件的基础上,发审委委员还需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理论水平和道德修养。
3、发审流程“关键7人”
作为《证券法》规定的股票发行核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审委通过召开发审委会议进行审核工作。对于拟上市的企业来说,这一流程被称作上会。如今,证监会有关职能部门会在发审委会议召开5日前,将会议通知、股票发行申请文件及证监会有关职能部门的初审报告送达参会发审委委员,并将发审委会议审核的发行人名单、会议时间、发行人承诺函和参会发审委委员名单在证监会网站上公布。
根据新规则,每次参加发审委会议的发审委委员为7名,市场总结为“关键7人”。表决投票时同意票数达到5票为通过,同意票数未达到5票为未通过。而在此之前,拟上市的企业已经通过了重重关卡,证监会公布了发审流程的十大环节:受理、见面会、问核、反馈会、预先披露、初审会、发审会、封卷、会后事项、核准发行。
这7名发审委参会委员如何确定?之前是“固定班底”模式,主板审核分为三个小组,每组七人,创业板为两小组,每组也七人,不同的组别排期以审核上会项目。新规出台后,则改变固定模式,采取一次一授权,电脑摇号产生当期的发审委委员,不固定召集人、不固定组,临时组建发行审核团队,避免固定组别带来的弊端。
对于审核标准,接近监管层的相关人士指出,证监会将会通过发行审核问答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审核标准,对于审核遇到的新情况问题也及时形成新的审核标准,以限制发审委员的自由裁量空间,审核工作要严格按照证监会的标准内容进行。发审审核过程中,将采用录音录像制度,记名投票制度。其中,记名投票是为了应对事后追责的情况,若不牵扯这一内容则会被密封交由证监会保管。
此外,发审委会议结束后,参会发审委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审核意见、表决结果等会议资料上签名确认,同时提交工作底稿。
新修订的发审规则,全流程从严监管,从选人、用人、监察分离等方面规范权力,关键在于强化发审委制度运行的监督管理,强化发审委制度运行监管,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设立发审委遴选委员会,增加面试和考察环节,按照依法、公开、择优的原则选聘发审委委员;设立发行审核监察委员会,采取按一定比例对发行审核项目进行抽查的方式,对发行审核工作进行监察。
“目的是为了打造忠诚可靠、干事创业的发审委队伍,树立风清气正、团结向上的工作氛围。”证监会发言人高莉表示,以切实提升发行审核质量,严把上市公司准入关,防止病从口入,防范恶性与重大审核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4、发审制度几经变革
20世纪90年代初,沪深交易所相继成立。1993年,为提高新股发行工作的透明度,证券市场全国统一的股票发行审核制度正式建立。建立初期,股票发行实行审批制,监管部门对股票发行额度严格控制,企业上市需要经过两级行政审批—首先向其所在地政府或主管中央部委提交额度申请,经批准后报送证监会复审。在那个阶段,审批制先后采用了额度管理和指标管理两种模式,彼时,证监会的权力非常大,不但会对企业的质量、前景进行实质审查,还会对发行股票的规模、价格、发行方式、时间等作出具体安排。
2000年,股票发行开始实行核准制,并且延续至今。2001年3月17日,证监会宣布取消股票发行审批制,在核准制之下,正式实施通道制。2003年,证监会颁布《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暂行办法》和《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正式推出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并取消了原来的委员身份保密的规定,将委员投票由无记名改为记名投票,在选聘上由有关行政机关、行业自律组织、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等推荐,证监会决定聘任,人数上则由此前的80人变为25人,其中政府机关委员人数减少,社会行业委员增加。
由此,保荐制度、发审制度、承销制度这三大制度共同构成了核准制的基础制度。此后,发审委又出现了一些细节上的变化,比如,此前证监会只会公布发审委的审核结果,2014年末,证监会将发审委对上市公司提出的主要问题也一并予以公布。
目前,证监会加大了发审透明度,对于上会企业、发审委委员名单提前五天公布,发审结果、发审问询问题当天公布,并于每周五公布首发企业排队情况和审核状态,以及终止审查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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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陈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