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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北威尔曼2015年业绩暴涨:对外投资借道技术转让赚3500万

    每日经济新闻 2017-07-09 23:07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吴泽鹏 金喆    

    (数据来源:招股书申报稿 邹利制图)

    每经记者 吴泽鹏 金喆 每经编辑 张海妮

    湘北威尔曼去年6月再次提交了招股书申报稿,这次的数据非常亮眼:2013~2015年,湘北威尔曼营业收入分别为1.72亿元、2.70亿元和3.42亿元,净利润分别为2645.47万元、7489.17万元和1.64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亮眼业绩背后,湘北威尔曼曾为了开拓市场,而对核心产品采取赊销政策,最终受国家相关政策出台、经销商低价销货影响,湘北威尔曼无法收回大量货款,最终核销坏账约3000万元。

    另一方面,湘北威尔曼的亮眼业绩,也并非全部来自于营业收入。以2015年为例,当年湘北威尔曼净利润翻倍,增幅达118.8%,但在其1.64亿元的净利润中,有3500多万元来自专利转让。

    赊销导致核销坏账约3000万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良好,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指标均高速增长,报告期三项指标的复合增长率分别为41.10%114.28%148.88%。”湘北威尔曼在招股书中如此描述过去几年的业绩增长,带着如此傲人的成绩,公司再次向中小板发起冲击。

    仅仅从业绩数据看,湖南这家抗生素制剂生产企业,近年来取得的长足进步着实令人刮目相看,其主要产品青霉素哌舒及头孢噻舒营收占比达到80%以上,头孢噻舒更是快速发展,3年来的增速均在两位数,2014年营收增速更是高达377.25%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业绩快速增长的头孢噻舒背后,此前则因快速开拓市场而留下了约3000万元的坏账,最终2015年湘北威尔曼坏账核销总额达2994.28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据湘北威尔曼披露,上述应收账款形成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为迅速开拓市场,对核心独家产品头孢噻舒、头孢曲舒采取了预收销售订单金额50%的货款,其余按照不超过6个月给予信用期的赊销政策;同时,经销商对其期望值较高,因此采购了较多的产品。

    201235日,卫生部医政司发布《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随后于201281日起开始施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使得限制抗生素滥用的趋势骤然趋紧。而湘北威尔曼产品头孢噻舒、头孢曲舒被纳入限制使用或特殊使用级别,或者没有进行分级,导致其销售受到重大影响。

    在此背景下,湘北威尔曼称因前述产品有效期仅为2年,为避免更大的亏损,经销商只能低价销售,从而出现了较大的亏损,而其对公司的欠款也无法全部偿还。因此,经销商以遇到不可抗力且湘北威尔曼已实现部分收益但经销商出现亏损为由,申请湘北威尔曼承担部分损失,减免部分货款。

    记者注意到,前述货款赊账日期集中在20117~20126月,截至2015年度,湘北威尔曼基本未再收到欠款,经多次催收和协商,最终公司与经销商签订了货款减免协议,对上述无法收回且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予以核销处理。

    根据湘北威尔曼招股书披露,头孢噻舒、头孢曲舒均为独家生产的高端抗生素药品,目前市场上没有其他厂家生产,产品盈利能力强,市场需求旺盛,未来市场空间增长广阔。

    虽然记者未能找到2013年以前的销售数据,但市场关于头孢噻舒的需求到底有多旺盛?根据湘北威尔曼披露,报告期内该产品销售快速增长,2013~2015年,头孢噻舒的销售量分别为251万支、1128万支和1540万支,销售额分别为1985.87万元、9477.58万元和1.3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湘北威尔曼在招股书中披露,头孢曲舒目前仅有3.0g一个规格取得生产批件,由于规格较大,限制了其推广,报告期内销售收入仅约为100万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数据显示,2016年5月,湘北威尔曼获得0.75g和1.5g两种规格的头孢曲舒生产批件。

    投资借道技术转让致利润大增

    除在医药产品的销售上颇有建树外,《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湘北威尔曼在资本操作上,也是得心应手。2015年,湘北威尔曼就借道一次对外投资的机会,“大赚”了一笔。

    201532日,湘北威尔曼与广东星昊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星昊)签署《药品技术转让协议》,协议约定湘北威尔曼将其合法持有的与小容量注射液和冻干粉针品种及生产相关的无形资产以3800万元的价格予以转让。

    随后,湘北威尔曼收到广东星昊的转让价款3800万元。因相关研发成本在发生当期已经计入当期损益,故扣除相关税费后,湘北威尔曼本次转让的净收益为3563.4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与广东星昊签约同日,湘北威尔曼还与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星昊,100%持股广东星昊)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协议约定湘北威尔曼以10元/股的价格认购北京星昊新发行股份380万股。

    在收到广东星昊转让价款后,325日,湘北威尔曼便向北京星昊支付了3800万元的股份认购款。

    根据最初的计划,湘北威尔曼向北京星昊进行股权投资的原计划并没有广东星昊的“中转”,而是直接以无形资产向北京星昊进行股权投资。招股书披露,20133月、4月,湘北威尔曼董事会及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并通过,湘北威尔曼拟以小容量注射剂(含抗肿瘤药)、冻干粉针剂(含抗肿瘤药)生产线及现有药品相关的药品注册证书向北京星昊进行股权投资。

    对于最终交易达成情况与2013年审批决议存在差异,湘北威尔曼在招股书中表示,20154月,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对上述交易进行了确认,但其并未披露变更原因。

    相比直接入股,湘北威尔曼“曲线”入股北京星昊的结果是:当年湘北威尔曼营业外收入增加3570.24万元,占当年净利润1.64亿元的21.75%。

    “我们在部分药品生产技术转让给北京星昊子公司广东星昊时,希望可以同时投资入股北京星昊。如果(对)星昊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入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较多,为简便起见,我们双方直接以现金方式交易。”74日,在回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的采访函中,湘北威尔曼如是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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