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证监会近日对五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其中与登云股份有关的三起中,证监会对登云股份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欧洪先、潘炜分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30万元罚款。对23名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5万元至20万元不等的罚款。同时,对欧洪先、潘炜采取5年市场禁入。
新时代证券作为登云股份的IPO保荐机构,未勤勉尽责,未发现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等情形。证监会决定责令新时代证券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业务收入1676.96万元,并处等额罚款。对直接负责人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罚款。
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作为登云股份IPO法律服务机构,为勤勉尽责,未发现公司潜在重大债权债务法律风险等。证监会决定责令君信所改正,没收业务收入195万元,并处等额罚款。对直接负责人分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