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晚,证监会发布监管问答,明确关于首发企业中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锁定期安排:“发行人没有或难以认定实际控制人的,对于非发行人第一大股东,但位列合计持股51%以上股东范围,且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投资基金股东,不再要求其承诺所持股份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而是按照《公司法》第141条的有关规定锁定一年”,体现了对创投基金股东区别于其他股东的管理方式。证监会同时明确了适用该政策的创业投资基金的具体认定标准:必须同时满足在企业成立5年内投资、“522”条件、截至企业IPO申报材料接收日已投资3年、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为“创业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规范运作并成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等五个条件。
新规主要是为了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的若干意见》要求,是继5月27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后对创投基金政策指导的进一步补充,意在引导和鼓励创业投资基金树立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念,防止增加创业投资基金的退出成本,促进创业投资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昨日,证监会召开贯彻实施减持制度规则专题视频培训会,再次强调,对减持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根本目的在于促进上市公司专注主业,引导长期、价值投资,更好地促进资本形成,服务实体经济。
“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的发展战略,不仅是一个色彩斑斓的中国梦,更是需要万众一心、各行各业参与的协奏曲。近年来,受益于创业大潮的动力驱动、政府的大力指引与扶持,我国创业投资行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创业投资资本规模过去10年以年均近20%的速度增长,已发展成为规模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市场。创业投资作为一种先进的投融资方式,可以有效实现资本、技术、人才、管理等创新要素与创业企业的结合,从而真正将国家创新驱动、“双创”等战略转化为现实发展动力。从这个意义上说,创业投资已不仅是金融投资的细分行业,而是事关整个改革创新发展的关键点。
从此次证监会明确的新政来看,国家政策进一步改善了创投基金的投资环境,不鼓励以一、二级市场套利为主的投资。也应该看到,此次锁定期新规可能对未来创业企业的股权结构产生影响,在锁定期由3年缩短至1年的政策红利下,不排除部分创投机构以多支低于5%基金合计持有公司51%股权进而达到提前减持的目的。随着市场逐步成熟,坚守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念的机构将最终胜出。
作为全球资产配置专家,宜信财富的投资理念与国家所倡导的政策和市场发展需求一脉相承。宜信CEO唐宁对于未来十年市场变化提出了五大研判,其中明确提出市场一大变化是从短期投机到长期投资。市场和高净值客户越来越看重价值投资,投资期在三年以上、五年以上,甚至十年以上。股权投资是跨周期的,只有剔除了各种短期因素的影响力,理解回报的根源在于标的公司的高成长性与市场份额,才能真正在这个行业取胜。而宜信财富私募股权母基金也正是这种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理念的坚定落实者和执行者。
宜信财富私募股权母基金负责人廖俊霞指出,“私募股权投资的要义是从企业成长中获利,投资代表未来经济发展方向的企业,通过优秀企业的高速增长获得中长期的复利回报。因此我们在深刻了解每个行业、每个产业的基础上,选择那些长久浸淫在这些行业中的优质管理人,我们把钱投给他们。回归初心以踏踏实实做事业的态度,看待投资,与时间做朋友。”
因此,宜信财富私募股权母基金以投资基金为主,寻找有价值投资理念、能够发掘优秀企业、且提供增值服务的基金,在获取财务回报的同时,也通过投资新技术、新模式,推动技术和社会发展;宜信财富私募股权母基金在国内外已经投资超过50家顶级GP,在股权投资产业链条中有广泛的布局和充足的资源储备,对股权投资也有深刻的理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也在运用宜信财富自己的生态圈和产业资源去帮助被投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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