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志国和但斌开撕了!
5月27日,据但斌微博消息,韩志国发给但斌的私信显示,韩志国直指但斌犯下股价操纵罪。
韩志国称:“但斌,你一面增持茅台,一名哄抬茅台股价,这是知法犯法,犯下操纵股价罪。给你个自我反省的机会,否则我将公开采取行动,后果自负”!韩志国警告但斌,“不希望你重蹈覆辙,给你24小时时间公开认错”!“一念永生,一念牢监,你自己选择吧”。
但斌就经济学家韩志国“指控”其内幕交易、股价操纵一事回应称:
韩志国教授给我发了一个“不友好”的私信。本想不理,但身正不怕影子斜!在此我再次阐述一遍,我本人是价值投资的倡导者和在中国市场的实践者,我们持有茅台是长期投资,不做任何短线交易。而且从来都反对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的行为。证券市场的专业投资人都知道,作为中国最优秀蓝筹股之一的5000亿--6000亿市值的茅台是不可能被操纵的,茅台是靠上市以来,优异的业绩屹立于A股之巅,相信随着茅台业绩的不断提高,茅台就像液体黄金一样会继续用优良业绩回馈股东。茅台的投资人,堂堂正正、光明磊落,不需要“哗众取宠”、“阴谋诡计”,也不屑于如此,我们是靠白酒危机时与企业共命运、同成长的坚持和荣辱与共,而获取财富!
那么但斌经常在微博和博客上公开唱多贵州茅台,是否涉嫌股价操纵呢?
据券商中国(微信号:quanshangcn)报道,投资者和律师关注的焦点在于,作为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持牌私募机构,在已经重仓一只股票的情况下,能否公开发布强烈看多这只股票的研究和调研观点。
近日,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许峰就发文称:最近的贵州茅台股票,相关市场主体在鼓吹股票价格的同时,其本人在这期间是否有不合规地买卖股票?尤其在股票市场甚至在贵州茅台这只股票中具有一定影响的“大V”,他们的一些打赌言行是否已经一定程度上了炒作了股价?是否有人在此过程中非法获利?是否已经对公众投资者造成误导?这些都是非常值得关注的问题。
许峰表示,如果不具备投资咨询资格,应该对涉及股价预测、投资建议、投资分析等谨言慎行。即使有资格,也在合格机构执业,那得注意发言的场合,并注明发言的身份。
许峰表示,发表一些简单、纯粹的看法,跟发表有复杂目的的观点在定性上是不一样的。自己买入股票后不断发表利好观点或营造利好氛围,以及做空后释放利空消息,在当前背景下,都可能会涉嫌操纵。具体是否构成操纵,还是需要看消息发布者是否购买了股票,是否卖出了股票,何时买入、卖出,与发布相关消息的时间点的先后顺序等。
火山君发现,但斌近期在微博上对贵州茅台的评论比较多,如下:
近日但斌声称茅台一万年不崩盘:
5月21日,但斌甚至和一位投资者关于贵州茅台后期走势在网络约赌一个亿,尽管随后他对此做了说明,但引发不少非议。
5月21日,但斌发布了极具诱惑性的价格锚定:600元。
同时,但斌还驳斥了媒体对于贵州茅台的负面报道:
本文内容综合自一财网,券商中国(微信号:quansha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