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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欣泰电气行政处罚案败诉 被多名投资者诉至法庭资金告急

    证券日报 2017-05-12 10:15

    备受业界关注的欣泰电气欺诈发行虚假披露行政处罚案,结果终于出炉。近日,北京一中院就欣泰电气欺诈发行案一审公开宣判,认定欣泰电气及原董事胡晓勇的相关违法行为成立,中国证监会作出的行政处罚并无不当。

    值得注意的是,本案宣判的前一天,欣泰电气发布公告称,公司陆续收到21名投资者诉其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起诉状。相关案件由沈阳市中级法院立案,并于4月19日进行了第一次庭审,但截至该公告发布日,上述案件尚未作出判决。

    对于一审宣判后是否会再上诉,一位欣泰电气内部人士表示:“还需商议决定”。而《证券日报》记者从多位律师处了解到,目前欣泰电气投资者诉讼规模正在急剧扩大。

    一位股民成先生告诉记者,“我陆陆续续买了欣泰电气七八十万元股票,如今这些股票的市值只剩十几万元,面对的这一切,让我很难接受”。

    欣泰电气败诉

    是否上诉未定

    因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IPO)的申请文件中存在数据虚假记载等,中国证监会对欣泰电气作出责令整改、给予警告以及罚款832万元的处罚决定。上市仅两年半的欣泰电气,也因此成为我国A股市场首个因欺诈发行而面临被强制退市的上市公司。

    由于不服该处罚决定,欣泰电气一纸诉状将相关部门起诉至北京市一中院。5月4日,这起引发业内广泛关注的行政诉讼,以欣泰电气一审败诉而暂告一段落。

    日前,欣泰电气内部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公司目前正在努力维持正常生产经营,对于是否会再上诉,还未有决定。”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臧小丽认为:“欣泰电气对一中院行政诉讼的判决结果是有权继续上诉的,法定上诉期为从被告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天。如果其上诉,法院二审维持原判的可能性居多。”

    此前,欣泰电气不服被诉处罚决定中针对公司的部分,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去年12月份,在中国证监会向欣泰电气下发的《行政复议决定书》中决定:维持《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6]84号对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后,受雇于欣泰电气的律师团队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行政诉讼文件。

    今年2月28日,该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告和被告双方在当庭陈述了各方观点和意见。时隔三个月,该案结果正式出炉。北京市一中院对这起行政诉讼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

    市一中院审理后认为,欣泰电气的违法行为符合相关规定的欺诈发行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同时被诉处罚决定并无事实不清之情形,而现有证据也不足以证明欣泰电气存在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最终驳回了欣泰电气的诉讼请求。

    股民集体索赔

    资金压力凸显

    不过,退市前欣泰电气还将面临相关部门对其刑事责任的追究及股民的诉讼。

    证监会于去年8月份在官方网站发布了《证监会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欣泰电气涉嫌犯罪案件》的公告,称已将欣泰电气及相关人员涉嫌欺诈发行及其他有关犯罪问题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位业内律师认为:“目前监管从严,欣泰电气已然成为发行造假退市的警示标杆。多位投资者有将欣泰电气告上法庭的意愿,不过我们仍然主张投资者可先等待兴业证券的赔偿结果。但欣泰电气投资者有权依据证监会的处罚决定书,向欣泰电气及有关责任人提起索赔诉讼。”

    对于退市进度,近日欣泰电气方面称,2017年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退市程序完成企业退市相关工作,这项工作是摆在欣泰电气面前的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作,2017年要排除一切因外部因素的影响,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保证退市工作平稳进行,实现企业有序过度。

    值得注意的是,欣泰电气亏损还在持续扩大,其在被监管部门作出处罚后,还将面临弥补亏损和投资者索赔等多重资金压力。欣泰电气年报显示,公司去年营收1.41亿元,同比减少62.05%;实现净利润-1.08亿元,同比由盈转亏。同时,欣泰电气公告称一季度营收1135.34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81.62%,净利润为-737.5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292.12%。

    欣泰电气一季报显示,公司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仅为328万元,同比下降85%。而如若公司持续亏损,其或难以支付投资者等多方的巨额赔偿。

    欣泰电气方面也坦言,目前由于生产经营步履维艰、资金紧张,导致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存在现实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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