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名义》才结束,一部观众期待已久的电视剧又要播出了。今天(5月11日)晚间,《欢乐颂》第二季将正式开播。和《人民的名义》一样,《欢乐颂》也是一部现实题材作品,讲述了5位出身各异的都市女性在大城市闯荡的故事。
去年《欢乐颂》第一季热播时,剧中所反映的城市白领生活状态,引发了强烈的讨论。如何在职场上实现升迁、如何理财、如何选择恋爱和结婚对象……都在这部剧中得到了体现。
正因为此,就有商家借此热点进行自我推广。就在《欢乐颂》第二季的前一天(5月10日),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就因为“蹭热点”被《欢乐颂》的出品方东阳正午阳光影视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
有趣的是,就在前几天,一则“百雀羚”的民国风广告被疯传,网友们纷纷赞扬其广告创意。但是,有眼力好的网友发现,这则广告涉嫌“移花接木”蹭电视剧热点。
百雀羚广告火了,有人却发现影视剧照
1931年,上海滩,身穿绿色旗袍的美女特工梳妆完毕,走下洋楼。屋外,旧上海的万种风情,正徐徐展开。
图片来源:百雀羚广告
5月7日,一个名为“局部气候调查组”的创意工作室发布了一则百雀羚一镜到底的长图式广告。
就在该广告刷爆朋友圈之后的两天(5月9日),一个名为“罗盘邦Compass”的自媒体就对这则广告提出了质疑:素材从何而来?
该自媒体提出质疑的理由,是因为它在广告中发现了一些“移花接木”的嫌疑。每经小编(微信号:nbdnews)发现,“罗盘邦Compass”指出了广告中多处人物形象来自明星剧照、淘宝模特,涉及郑爽、李东学、刘诗诗、董洁、茅子俊、“霉霉”泰勒·斯威夫特(Taylor Swift)等人。
比如,这张图中出现了郑爽和李东学搭乘单车的形象,来自电视剧《抓住彩虹的男人》,该形象在广告中被镜像翻转。
百雀羚广告截图
《抓住彩虹的男人》剧照
再如,下图中的女子形象与刘诗诗在《决战黎明》剧照中相似。
百雀羚广告截图
《决战黎明》剧照
而广告中的墨镜男子很像《功夫》中的斧头帮老大,只是被加上了帽子以及墨镜,并被翻转。
电视剧《花开如梦》中董洁坐的黄包车车夫似乎也出现在了广告中,只是董洁不见了。
不仅有国内明星,连泰勒·斯威夫特(Taylor Swift) 在MV《Begin Again》中的装扮更是直接出现在了广告中。
5月10日,新京报记者尝试联系“局部气候调查组”联合创始人朱简,未获回应。而百雀羚公关部一名负责人表示,百雀羚与“局部气候调查组”的合作,属于创意代理,即工作室对文案创意负责,百雀羚负责提出需求,由制作团队执行。关于目前网络上对于其涉嫌侵权的质疑,将联系制作团队进行沟通。
重庆某律师事务所的蒋文芳律师向《重庆商标》表示,通过对“罗盘邦Compass”关于百雀羚侵权文章的了解,该文内的举证其实已经可以初步认定百雀羚广告存在侵犯他人著作权的事实,如果维权成功,百雀羚将直接负责此次侵权事件带来的一系列影响,而并非“只对形式买单”,百雀羚公司将全面负责为被侵权方消除不良影响并依据具体事实加以经济赔偿。
在她看来,整个事件可以被分为维权诉讼及合同纠纷两部分,被侵权方维权诉讼的直接对象应为百雀羚公司;产品出现的问题如果需要解决,那就应该是百雀羚公司与“局部气候调查组”之间的合同纠纷了。
根据《重庆商报》报道,5月10日16点40分左右,就在记者采访过程中,一名自称刘诗诗工作室的网友给“罗盘邦Compass”公众号后台发来消息,称刘诗诗与百雀羚并未签订任何代言合同,该公司将在三日内联合各受害方工作室对百雀羚提起侵权诉讼。但目前,每经小编(微信号:nbdnews)查询刘诗诗微博及其相关工作室、贴吧微博,并未发现相关内容的公告发布。
正午阳光诉太平人寿,称《欢乐颂》被“侵权攀附”
就在百雀羚广告事件被曝出时,太平人寿也因涉嫌“侵权攀附”被《欢乐颂》出品方告上法庭。
据21世纪经济报道,5月10日,东阳正午阳光影视有限公司(下称“正午阳光”)将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下称“太平人寿”)告上法庭,理由是,太平人寿未经许可发布侵权文章,使用《欢乐颂》剧名、剧照,并用“五美”人设为其保险产品进行品类划分。
5月10日,该案在北京市酒仙桥法庭开庭审理。原告认为对方违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第五条和第九条相关规定,要求其赔付经济损失300万元,及维权合理费用近17万元。
正午阳光代理律师王军表示,“商业攀附是不法商家为了提升自身商品推广或品牌美誉度,因为大家都在看、都在聊欢乐颂,这样的商业搭载才有高的市场传播度,究其根本,商业逐利是动因,作品特色是诱因,法律意识单薄是成因。”
太平人寿方面对21世纪经济报道回应:
《欢乐颂》播出后,社会大众对不同的职场人群在现代都市的生存和发展问题形成了较广泛的社会讨论,太平人寿出于传播正确的保险知识及理念的考虑,通过参与对热点话题的讨论,对保险理念和基础知识进行了宣传。宣传内容中未出现公司名称及具体保险产品,只是普及不同的职场人群可以选择的保险类型。
太平人寿的代理律师、环球律师事务所桂佳和乔平现场称,原告是影视公司、被告是保险公司,不存在竞争关系,“侵权”文章并没有对《欢乐颂》商标进行使用。且在此之前,已有不少公司发布了类似文章。
的确,搜索“跟着欢乐颂”关键词,会出现一系列内容,如跟着《欢乐颂》学理财、学穿搭、游上海等……这些内容带有较明显的经营性质,但大多都与片方不存在广告合约。
随着国内影视剧行业大热,相关影视剧的广告植入价格也水涨船高。与此同时,没有广告合作但借素材宣传自身产品的事件也越来越多。
影视界人士认为,这种情况暴露了国内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薄弱,及不少经营主体对影视版权、广告植入规则的不熟悉。
每经编辑 王嘉琦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
21世纪经济报道、罗盘邦Compass、重庆商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