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审理,证监会查明,冯小树先后以岳母、配偶之妹名义入股拟上市公司,并在公司上市后抛售股票获取巨额利益,其交易金额累计达到2.51亿元,获利金额达2.48亿元。最终,证监会决定没收冯小树违法所得2.48亿元,并顶格处以2.51亿元罚款。同时,对冯小树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宋思艰
每经记者 宋思艰 每经编辑 张海妮
今日(4月21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在例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央巡视组对证监会开展专项巡视期间,向证监会移交了前深交所工作人员、曾任股票发审委兼职委员冯小树涉嫌违法买卖股票的相关线索。
经调查审理,证监会查明,冯小树先后以岳母、配偶之妹名义入股拟上市公司,并在公司上市后抛售股票获取巨额利益,其交易金额累计达到2.51亿元,获利金额达2.48亿元。最终,证监会决定没收冯小树违法所得2.48亿元,并顶格处以2.51亿元罚款。同时,对冯小树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担任发审委委员长达两年零四个月
证监会在表述冯小树身份时的用词是“前深交所工作人员”,那么,冯小树以前在深交所究竟是做什么工作的?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公开信息显示,冯小树曾担任深交所发审监管部副总监。
2004年12月30日,证监会第七届股票发审委成立,冯小树成为7名新任委员之一,彼时其身份是深交所发审监管部副总监。
之后,冯小树续任第八届发审委委员。按照证监会的表述,“由于股权分置改革停止新股发行的原因,第七届发审委委员全体续聘为第八届发审委委员。”2006年5月新老划断后,第八届发审委委员工作到2007年4月底,维持了一年的工作时间。
换言之,从2004年12月30日到2007年4月底,冯小树担任发审委兼职委员长达两年零四个月。
按照《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的规定,发审委委员每届任期一年,可以连任,但连续任期最长不超过3届。
曾在深交所两部门先后担任副总监
深交所官网信息显示,2007年~2008年,冯小树的身份仍然是发审监管部副总监。第七、第八届发审委员的简历显示,冯小树具有经济师职称,是工商管理硕士。
此后,在公开信息中,冯小树的职务身份描述有了变化。
在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校友分会2012年5月公布的第二届理事会名单中,冯小树成为理事之一,对其职务的表述是:深交所中小板块部副总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根据Wind数据不完全统计,冯小树作为第七届和第八届发审委兼职委员时,参与审核了4家公司增发申请(1家未通过、3家通过)、35家公司首发申请(6家未通过、2家取消审核、27家通过)、5家公司可转债申请(1家未通过、4家通过)、1家公司可分离债申请(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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