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D汽车(微信号:NBD-AUTO)对比发现,《管理办法》与征求意见稿相比,除少数措辞和条款顺序变动外,并无太大变化,其中规定的供应商(汽车厂商)不得对经销商实施的九种行为基本原样保留。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梁薇 每经编辑 杨军
每经记者 梁薇 每经编辑 杨军
4月14日,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发布消息称,《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于2017年7月1日起施行。商务部发文表示,“这是汽车流通领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
尽管新管理办法让业界翘首期盼多年,其中去年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的一系列汽车厂商“不得”约束经销商的条款,也引起许多经销商关注,但从目前市场情况来看,新政策在实际落地过程中很可能会遇到不小的阻力。
此前,在NBD汽车采访过程中,已有经销商表示了对新办法执行难的担忧,而另据一家汽车品牌的渠道建设相关人士向NBD汽车透露,即便政策规定厂商不能够向经销商规定建店规模等细节,厂商也有办法避开政策约束,汽车厂商依然掌握着话语权,这个情况在短期内难改变。
授权经营格局还将存在
NBD汽车(微信号:NBD-AUTO)对比发现,《管理办法》与征求意见稿相比,除少数措辞和条款顺序变动外,并无太大变化,其中规定的供应商(汽车厂商)不得对经销商实施的九种行为基本原样保留。
商务部在对新政策的解读中表示,“《管理办法》从根本上打破了汽车销售品牌授权单一体制,允许授权销售和非授权销售两种模式并行,为破除品牌垄断、促进市场充分竞争、创新流通模式创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新规实施后,销售汽车就不再必需汽车品牌商授权,汽车超市、汽车卖场、汽车电商等将会成为新销售形式。”
撤销汽车品牌授权一直是业内热议的话题,也是《管理办法》出台的重点内容。不过据一些业内人士分析,汽车品牌授权模式一时还难以被取代。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以下简称流通协会)秘书长肖政三近日就此多次表示,“短期内汽车品牌授权销售的模式仍将是主流”。
流通协会有形市场分会秘书长王宏昌表示,《管理办法》的目的是平衡经销商与厂商之间不平等的现状,创造更和谐的市场环境,因此在规定上有些许偏向经销商,“现在政策层面不再要求经销商汽车品牌授权,而经销商如何满足厂商提出的标准,厂商对经销商作出怎样的承诺,这是厂商和经销商间的事。”
《管理办法》对供应商(汽车厂商)提出了九条“不得”限制经销商的条款,其中包括不得要求经销商同时具备销售、售后服务等功能;不得限制经营其他供应商的商品等。
事实上,从2014年国家工商总局取消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到2016年征求意见稿
的出炉及征求意见结束,虽然业界经过激烈讨论,但是从市场情况来看,迄今为止,一级经销商店内仍然基本未出现销售不同品牌车型的情况。一位自主品牌经销商表示,其现在如果在店内销售其他品牌车型,仍将面临厂家的罚款。
据上述品牌渠道建设相关人士向NBD汽车透露,其品牌正在根据实际情况开设4S店,对《管理办法》并未过多考虑,有些店面投资可能会相对较少,但不同品牌同店销售不会被允许,并且同时还会有建店规模等方面要求,经销商不能满足条件,厂家随时可解除合作。
肖政三认为,尽管国家放开了汽车授权经营,但在今后流通过程中,授权经营这种格局还将存在,并且是主流形式。
非授权模式尚未找到突破口
对于外界热议的汽车超市等形式,王宏昌表示,目前在政策上,汽车超市的存在不受任何约束,但在实际操作层面,汽车超市要拿到多个品牌的车源,还要过厂家这关,同时要解决库存、试驾场地等问题,“只要货源和这些问题解决了,完全能存在。”
就目前情况看,除一些零散分布的二级经销商能够实现单店多品牌经营外,仅新能源汽车销售在此模式上取得了突破。例如联合电动在北京地区的一家门店就可同时销售北汽、江淮等不同品牌的新能源车。
“这是因为新能源汽车比较特殊。”王宏昌表示,新能源汽车不需要太多保养,厂家和经销商不可能在4S店上投资太多,因此该领域容易出现许多新模式的尝试,但要复制到整个经销商体系,还非常困难。
肖政三则认为,授权经营和非授权经营这两种形式并存,两种模式之间将会迎来一种良性竞争,就整个行业来说,消费者会从这种竞争之中得到更多的好处。但是在目前经销商与厂商关系相对较为稳固的情况下,非授权模式何时才能找到突破口,目前仍是未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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