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下午4点,西安发布房地产市场新政策:商业贷款首套房首付不低于30% ,二套房不低于40%,第三套房则不能贷款,公积金贷款首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5%。
经陕西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研究协商确定,对在我市无住房的居民家庭,首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再次购买普通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购买非普通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对居民家庭购买第3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缴存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购买非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对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再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购买非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