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有21家上市公司自上市至今近20年的时间里从未现今分红,其中,有5家公司较为富裕,2015年的未分配利润超亿元。
近日,中国证监会主席刘士余痛批不分红上市公司,并将其形象地称为“铁公鸡”。根据刘士余日前公开表示,对于有能力分红却长年一毛不拔的“铁公鸡”,证监会已经在高度关注,而且不会放任不管,会有相应的硬措施。
据《证券日报》记者整理同花顺统计数据发现,目前,有21家上市公司自上市至今近20年的时间里从未现今分红,其中,有5家公司较为富裕,2015年的未分配利润超亿元。
申万宏源分析师林瑾发布研报称,未来或将考虑定向增发与现金分红条件挂钩。
21家公司上市后“一毛不拔”
据报道,刘士余提出要更加注意上市公司的分红。他指出,有家上市公司1994年上市至今没有分红,无正当理由不分红极有可能是财务造假,证监会要支持分红上市公司,对不分红的“铁公鸡”要严肃处理。
据《证券日报》记者整理同花顺统计数据得知,目前,有金杯汽车、\*ST紫学、天海投资、中国天楹、山东路桥、\*ST东海A、S\*ST前锋、通策医疗、襄阳轴承、浪莎股份、园城黄金等21家上市公司自从上市起至今就一直未进行现金分红,可以说是一毛不拔。
另有媒体称,上市超过10年,即2007年以前上市的公司中,有36家公司自上市以来就未进行过现金分红。
对于上市公司不按规定分红的现象,刘士余提出,“从整体看,如果上市公司不给股东现金分红,对这家公司的股票买卖基本上就会变成一个击鼓传花的投机游戏”。
《证券日报》记者发现,上述21家自上市起至今就一直未分红的上市公司,其上市的时间大致在1992年至1998年。可以说,这些公司皆是上市有近20年的历史了。
以金杯汽车为例,自1992年上市至今,公司在上市后长达25年的时间里从未进行过现金分红,公司仅在1992年和1993年实施过“每10股送1股”和“每10股送3股”的送股方案。
资料显示,金杯汽车的主要业务是生产和销售轻型卡车及汽车零部件,主要产品包括金杯系列轻型卡车。
虽然有分析人士指出,公司不分红是因为业绩长期亏损的原因。数据显示,在2001年、2004年、2005年、2008年、2009年、2014年、2016年累计8个会计年度期间,金杯汽车的净利润均处于一个亏损的状态。
但记者发现,金杯汽车从1996年至2000年盈利期间,也从未有过现金分红的行为。
对于上市公司不分红的现象,有业内人士表示,如果上市公司吝啬于对股东进行分红,投资者的子弹最终会打光,甚至连交易成本都无法弥补。
5家“富”公司零分红或被约谈
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认为,上市公司长期不分红的原因不外乎“没有钱”或者“用于弥补亏损”等。
但《证券日报》记者发现,在上述21家长期不分红的上市公司中,有5家上市公司目前还是有“余钱”的。
一般情况下,上市公司解释不分红的原因大多是因为“未分配利益为负值”,因此,公司没有分红计划。但记者整理同花顺统计数据时发现,有5家自上市起至今未分红的上市公司截至2015年年底的“未分配利润”数值在一亿元以上。
以山东路桥为例,公司2016年的未分配利润已经累计达到了10多亿元。从公司近4年的未分配利润数值来看,山东路桥2013年至2016年的未分配利润分别高达9.84亿元、12.66亿元、16.09亿元、19.94亿元。
山东路桥除了未分配利润年年增长外,公司从2013年至2016年的净利润也是年年递增的态势,分别实现2.61亿元、3.11亿元、3.77亿元、4.3亿元。可以说,公司的业绩情况良好。
此外,1994年上市的中国天楹也从未有过现金分红。记者查阅公司近年来的“未分配利润”发现,公司未分配利润仅在2013年为负值。此后,2014年和2015年,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皆转正值,分别为3.05亿元和5.11亿元。
对这些多年一毛不拔的“铁公鸡”,证监会近日表示,对具备分红能力而不分红的公司进行监管约谈,督促相关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切实履行责任,支持上市公司履行现金分红义务;结合严格“高送转”监管开展专项检查,对未按规定和公司章程分红的公司,依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同时,在对公开发行证券设置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研究对非公开发行股票设置现金分红条件,强化监管约束。
8公司零分红反募资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上述21家自上市起就从未有过现金分红的上市公司来说,有8家公司不仅没有现金分红回馈投资者,而且还在A股市场进行募资。
以天海投资为例,公司曾于2013年8月21日披露定向增发预案,拟发行20亿股,募集资金合计达120亿元。
而中国天楹的募资次数要更多一些,公司分别于2008年、2014年和2016年这三个年度四次提出定增预案。其中,2008年的定增预案停止实施,而2014年提出的两次定增预案则已经实施完毕,而2016年提出的定增预案则已经通过发审委的审批。
对此,有券商人士指出,上市公司之所以不热衷于现金分红,也与现金分红监管制度缺失有关。
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公开向媒体表示,对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应该划定一个标准,比如可分配净利润占营收的百分比达到多少时进行分红,或者坚持几次分红的公司享受再融资方面的优惠政策等。
3月31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在回应“铁公鸡”问题时曾表示,证监会将通过约谈、专项检查等方式督促上市公司落实现金分红承诺,同时,“在对公开发行证券设置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研究对非公开发行股票设置现金分红条件,强化监管约束”。
申万宏源分析师林瑾近日发布研报称,3月31日证监会发行部领导与多家保荐机构就2月17日证监会发布的再融资新规政策举行通报会,进一步明确再融资新规的相关事宜。在政策导向上,未来可能还将考虑定向增发与现金分红条件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