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相关政策的明确,我国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产品迎来了集中落地期。官方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各地区上报至国家发改委的PPP资产证券化项目有41单,其中,发改委向证监会推荐了首批9单PPP资产证券化产品,其中有4单产品已经获批在上交所和深交所发行,总规模达27.14亿元。其他5单产品预计将在1个月后落地。
随着相关政策的明确,我国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产品迎来了集中落地期。官方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各地区上报至国家发改委的PPP资产证券化项目有41单,其中,发改委向证监会推荐了首批9单PPP资产证券化产品,其中有4单产品已经获批在上交所和深交所发行,总规模达27.14亿元。其他5单产品预计将在1个月后落地。
《经济参考报》记者多方采访获悉,央行和财政部目前在研究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相关支持政策,预计很快会推出。这些政策包括PPP资产证券化需满足的条件以及配套的监管机制等内容。这意味着,银行间市场也将正式迎来PPP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落地。
业内人士表示,PPP项目资产证券化能为社会资本方提前回收投资创造条件,从而激发其投资PPP项目的热情,随着多个部委支持政策的落地,未来市场前景巨大。与此同时,PPP资产证券化也刚起步,预计今年将以尝试为主,随着问题的逐渐暴露,其也会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逐渐成熟。
2016年12月26日,国家发改委、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启动PPP项目资产证券化。政策对鼓励进行资产证券化的PPP项目,明确要求项目已经正常运营2年以上,并已产生持续、稳定的现金流。
今年2月,上交所、深交所、中国基金业协会同时发文支持本轮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并开设了“绿色通道”,设立相应的PPP证券化工作小组,在严格执行规定的前提下,保证了项目审批进度。
国家发改委投资司副司长韩志峰认为,PPP项目资产证券化是保障PPP模式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机制。资产证券化是基础设施领域重要融资方式之一,对提高PPP项目资产流动性、盘活PPP项目存量资产、加快社会投资者的资金回收、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位市场人士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传统的银行信贷模式一般对一个授信主体的整体授信额度有上限,且往往对贷款抵押物也有一定要求。“作为PPP项目资产运营方的社会资本方,往往同时参与多个项目的运营,需要持续融资,但是银行贷款由于存在授信上限而无法充分满足这种持续融资的要求,与此同时,银行本身对PPP项目的资产作为抵押物的认可程度也较低。”该人士说。他同时表示,PPP项目的特点是能够持续产生较为充沛的现金流,而这一特征与资产证券化“以基础资产未来所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的核心十分匹配,因此资产证券化这种融资方式非常适合PPP项目。另外,资产证券化可以在特定情况下帮助企业实现资产在会计上的出表,在不增加项目公司负债率的情况下实现融资,盘活存量资产。
大岳咨询总经理金永祥表示,PPP项目的资产证券化不仅为社会资本方提前回收投资创造条件,而且还有可能获得差价收益,这也为财务投资人提供了投资机会,为各类社会资金进入PPP市场创造条件,也可能产生专门为投资PPP资产证券设计的工具。
市场人士预计,按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提出的“每年PPP项目从预算中安排的支出责任,不超过当年公共预算支出的10%”预测,未来10年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的优质PPP投资规模在17.6万亿左右,未来PPP资产证券化市场潜力巨大。
不过,金永祥表示,目前来看,PPP资产证券化的项目比起PPP项目的总量还不多,PPP项目每年签合同的大概有上千个,而资产证券化的项目目前只有几个。相比其他资产证券化,PPP项目的资产证券化难度更大。在他看来,最为关键的因素在于PPP项目涉及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这类属性怎么定义以及地方政府的角色和积极性如何调动,都还需要进一步明确。
业内人士称,社会资本方对PPP资产证券化的参与意愿强烈,但因为涉及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PPP的方式并不能完全减弱地方政府的责任和义务,而社会资本方通过资产证券化将现金流“卖掉”,对其而言“事情变得更难控制和复杂”。因此,地方政府目前态度还是比较谨慎。
中国资产证券化研究院院长林华建议,未来,可考虑拓宽投资者群体范围,引入保险资金、企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中长期机构投资者。另外,完善二级市场交易机制,通过做市商机制、标准券质押式回购等提升产品流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