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市场上的各种非法牟利手段并不新鲜,那些企图非法牟利却落得个“不赚反亏还被罚”下场的,则是“大写的尴尬”。今天,就给大家盘点一下这些偷鸡不成蚀把米的“出糗者”。
上周末不大不小的证券圈有一位名叫敖翔的仁兄,悲剧性地成为圈内笑柄,一方面是因为此人利欲熏心知法犯法,身为证券从业人员还假借他人账户炒股票,另一方面,此人机关算尽铤而走险也要炒股,可水平实在堪忧,累计交易了逾5000万元之后,一算账还亏了14万。
不过,盯着敖翔嘲笑其实不是很厚道。因为在证监会的“小黑屋”里,比他炒股更菜的多的是!
资本市场上的各种非法牟利手段并不新鲜,那些企图非法牟利却落得个“不赚反亏还被罚”下场的,则是“大写的尴尬”。今天,本报记者就给大家盘点一下这些偷鸡不成蚀把米的“出糗者”。
糗事一号:唐汉博表叔“玩票”巨亏2.8亿
市场操纵常客唐汉博名声在外,不久前,他就因为首起利用沪港通跨境市场操纵案非法获利逾4188万而被重罚。其实,唐汉博的市场操纵亲友团还有一位不出名的表叔,袁海林。这位表叔跟着表侄炒股可谓屡战屡胜,被查之前曾有上亿收入,可一旦单飞就现了原形,几乎把跟着表侄喝的汤全都倒赔了出去。
犯了什么事?
2015年6月1日至7月31日,袁海林便“单枪匹马”控制11个账户,通过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虚假申报、反向交易等方式影响“苏宁云商”和“蓝光发展”价格,并反向卖出。
亏了多少?
据查,上述非法操作中袁海林累计亏损逾2.78亿元。
如何处罚?
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责令袁海林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糗事二号:80后女基金经理老鼠仓亏8万
基金经理“老鼠仓”是另一种投资者深恶痛绝的违法违规行为,基金经理枉顾投资者信任,谋取私利,称之为硕鼠并不未过。然而,就有这样一种基金经理,不仅自己的产品管不好,连自己的老鼠仓也做亏,真不知道是贪还是蠢还是既蠢又贪。
犯了什么事?
2009年7月20日到2012年1月3日期间,时任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平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的钟小婧,根据公司授权获得汇丰晋信管理的11只股票型基金、混合基金投资品种信息的查询权,登陆汇丰晋信投资管理交易系统查询相关基金的委托、成交流水,使用自己证券账户以及其具有部分控制权的张某证券账户,同步于或者略晚于汇丰晋信各基金买入同一公司股票。
亏了多少?
钟小婧其间共交易股票12只,累计买入成交金额324.85万元,亏损8.45万元。
如何处罚?
依据原《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九十七条和《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上海证监局于2014年4月22日决定,取消钟小婧的基金从业资格,并对钟小婧处以20万元罚款。
糗事三号:控制17个账户操纵“宝鼎重工” 亏损超过380万
犯了什么事?
同样是利用多个账户企图“玩转市场”,到头来却被市场“玩了一把”。2012年10月31日至2013年7月8日期间,江苏省苏州市吴江以勒装潢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相建康使用“相建康”普通账户、“相建康”信用账户等17个证券账户,利用其资金优势和持股优势,通过连续交易、日内大量反向交易、互为对手方交易、盘中拉抬、打压股价等方式交易“宝鼎重工”,影响交易价格与交易量。
亏了多少?
其间相建康账户组累计买入2182.87万股,买入成交金额24464.321万元,累计卖出1756.14股,卖出成交金额20046.67万元。截至2013年7月8日,相建康账户组亏损384.58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在听证中,当事人的代理人曾提出以“账户资金并非全部为本人所有,部分账户非本人操作”、“操纵的结果是亏损”等为由请求从轻发落,不过,证监会认为,“账户资金是否为当事人相建康所有、操纵的结果是否亏损,不影响操纵行为的成立。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提出的陈述、申辩意见不足以改变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认定及处罚意见。”
如何处罚?
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相建康处以100万元罚款。
糗事四号:无亏无盈也要罚
犯了什么事?
根据2016年5月26日证监会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陈岑宇与叶某娇签订合作协议书,约定陈岑宇负责运营厦门聚石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石屹公司)。2015年8月3日10点56分至11点04分期间(以下简称操纵期间),陈岑宇通过聚石屹公司雇佣交易员,操作“叶某娇”账户交易“西部证券”。
“战绩”如何?
在操纵期间,“叶某娇”账户大量卖出委托申报量多倍于该时点买1档申报量。同时,完全未成交的笔数占到总笔数的60%,表明“叶某娇”账户大额的卖空委托在多数情况下都不能成交,这对其他投资者的判断造成影响,加剧市场空头气氛,强化了“西部证券”股票价格的下跌趋势。在操纵期间,“叶某娇”账户无盈利。
如何处罚?
尽管没有违法所得,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陈岑宇处以100万元罚款。
恶性操纵市场、老鼠仓、证券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股票……这些严重挑战法律底线、严重侵蚀市场运行基础、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证监会的视线牢牢锁定。
上证报记者了解到,证监会2016年针对上述行为已先后部署了4个批次的专项行动,共计查获50起案件。其中,打击“老鼠仓”是最新一批专项执法行动,于2016年12月开展,集中部署查办20起涉案金额巨大、违法情节恶劣的案件。据悉,就打击和防控“老鼠仓”事宜,证监会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的会商机制,探讨新型案件认定标准,推动案件稳妥移送和后续处理,并与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等单位积极沟通,推动相关司法解释尽快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