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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提前通知 徒步去暗访 全国人大常委会创新执法检查

    每日经济新闻 2017-03-13 01:14

    近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重点抓住经济社会发展中亟需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检查相关法律的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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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经记者 张怀水 全国两会现场报道 每经编辑 陈 旭

    监督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始终,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

    3月8日下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张德江表示,在实践中,常委会不断深化对执法检查工作规律的认识,探索形成了包括6个环节的执法检查工作流程,包括选好执法检查题目、搞好执法检查组织工作、全面报告执法检查情况、结合审议开展专题询问、推动改进实际工作和要求“一府两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等。

    重大民生领域纳入监督范围

    近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重点抓住经济社会发展中亟需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检查相关法律的实施情况。

    比如在2016年,一辆由电动自行车发端的争议事件引起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重视。2016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收到了杭州市民潘洪斌的来信,建议对《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进行审查。起因是他骑行的一辆电动自行车被杭州交警依据该条例扣留。

    潘洪斌认为,该条例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之外,增设了扣留非机动车并托运回原籍的行政强制手段,违反了法律规定。

    收到审查建议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过发函审查核对相关反馈意见,最终得出结论:“条例关于扣留非机动车并强制托运回原籍的规定与行政强制法的规定不一致。”并就此问题与杭州市人大常委会进行沟通,要求对条例规定进行修改。

    另外,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多地校园暴力频发的现象。3月10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记者会上,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胜明表示,对于发生在中小学生之间的校园暴力,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开展了执法检查的基础上,今年将开展专题调研。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尹中卿表示,他们在调研中感觉到,在加强改进监督工作方面,要充实监督内容、完善监督方式、健全监督程序、提高监督效果。“这些涉及千家万户的话题,在决策或政策出台时,除了国务院有关部门要进行科学论证以外,有些重大事项也应列入人大监督。”

    注重深入基层、直击痛点

    根据张德江的工作报告,全国人大履行执法、监督职能的另一个重要环节是要搞好执法检查组织工作。具体来讲,就是由委员长、副委员长担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带队赴地方开展检查;坚持常委会直接检查与委托地方人大开展检查相结合,扩大执法检查的覆盖面;注重深入基层了解实际情况,把问题找准、把症结查清。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工青妇室副主任王幼丽介绍,在赴地方进行执法检查的时候,采取了多种多样的方式。“比如以前我们到地方执法检查时,更多采取的是听取汇报的方式,另外按照地方给我们安排的点进行所谓实地考察。”

    “这次我们进行创新,没有完全按照地方的安排去做。比如我们执法检查组不预先安排日程,不提前通知有关部门,就直接到基层进行执法检查。再比如检查组的人员亲自去乘坐出租车或者自驾车,或者是徒步去到拥堵的路段和货车改装门店进行暗访,同时还实地考察交警、辅警的执法情况。”王幼丽说到。

    去年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孙宪忠也表示,现在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工作更加积极主动,从执法检查的对象、内容、方式方法,都不断进行探索和创新,从民众最关心的问题入手,回应民生关切,绝对不是走过场,而且完善了监督全流程,让监督真正有回应、见实效。

    跟踪监督“一府两院”工作

    张德江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提到:“推动改进实际工作,督促‘一府两院’认真研究处理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跟踪监督。”此外,“一府两院”应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常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进行审议。

    比如在2016年年4月,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作《国务院关于2015年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这也表明,政府的部门受国务院委托,需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面呈“年度答卷”。类似这样的情况今后还会更多。新修订的环保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的完成情况。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徐安表示,宪法规定“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听取“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是人大监督权的应有之义。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201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共听取审议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20个工作报告。

    比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并审议国务院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与体制改革情况、农林科技创新工作情况等报告;听取并审议中央决算报告、审计工作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并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司法公开公正情况的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侦查监督情况的报告等。

    王胜明表示,对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监督,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高度重视。“一是每年3月都会听取和审议一年一度的‘两高’工作报告;二是每年10月,‘两高’都会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上作专项工作报告;三是司法解释的备案审查;四是依据监督法还可以开展询问和质询。”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全流程

    1、选好执法检查题目;2、搞好执法检查组织工作;3、全面报告执法检查情况;4、认真进行审议;5、推动改进实际工作;6、要求“一府两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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