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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外逮鳄:美监管机构重拳出击 绝不姑息涉案人员

    每日经济新闻 2017-02-10 23:59

    “保护最弱小的投资者,也就是保护整个华尔街”!这句脍炙人口的华尔街原则,在美国股市一直被小心地守护与遵循。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孙宇婷    

    当大家都在亏钱时,有人却利用不对称的信息优势日进斗金。类似的故事,并非只出现在A股市场,在美国这样的成熟市场上,同样上演着这样的故事。

    “保护最弱小的投资者,也就是保护整个华尔街”!这句脍炙人口的华尔街原则,在美国股市一直被小心地守护与遵循。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2009年以来,华尔街有近百人遭到违规交易指控,犯案手法也日趋隐蔽,获罪的“大鳄”中,以赛克资本(SACCapital,以下简称SAC)和帆船集团相关涉案人员最为典型。对资本大鳄违规违法操作,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一贯的姿态是:从重处罚、毫不姑息。

    典型案例1:

    对冲基金SAC创始人科恩:曾叱咤华尔街十年摸底终调查被绳之以法

    SAC的落败,被认为是美国监管部门多年来在打击华尔街对冲基金内幕交易行动中,取得的最大成就。

    随着内幕交易丑闻被揭露,这家拥有20年历史、管理规模超过150亿美元的对冲基金公司,被迫对外部投资者关闭,并缴纳18亿美元天价罚款及和解金。资料显示,这是迄今为止,美国政府对内幕交易作出的金额最大的处罚。

    年均收益率超30%之谜

    由史蒂文-科恩(StevenA.Cohen)创立于1992年的赛克资本(SAC),凭借近20年的年均收益率高达30%,成为美国最赚钱的对冲基金之一,在华尔街叱咤多年,被誉为投资传奇。公司鼎盛时期拥有800名雇员,其中100名为投资基金经理。

    据福布斯估算,科恩的个人资产超百亿美元,而他在创建SAC时全部资本只有2500万美元。

    科恩和他的投资团队每日在公司交易大厅里买卖1亿股股票,这个交易量是美股日交易量的1%。据对冲基金网站InstitutionalInvestorsAlpha报道,SAC曾一度控制纽交所3%及纳斯达克1%的交易。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1992年成立以后的18年中,SAC平均年收益率超30%,其中在科技泡沫爆发的世纪之交,SAC公司1999年收益率为68%,2000年高达73.4%。SAC每年的管理费为3%,收益提成50%,而业内标准一般为年费2%,收益提成20%。

    不过,SAC近乎异常的超高回报率,不断引来质疑:科恩是如何做到在长达近20年的时间里大幅超越同行?科恩的竞争对手也对他取得的高收益率的合法性提出疑问。

    这种高额回报也引起了监管机构、FBI特工和联邦检察官的注意。但科恩总能置身事外,以至于有媒体将其称为“华尔街不倒翁”。

    “逮鳄”之路耗时十年

    对于SAC通过内幕交易获取巨额回报的传闻、举报和指控,美国民事和刑事机关用了十年时间调查取证。

    各种线索指向了一家名为PrimaryGlobalResearch(PGR)的公司,这家公司充当了中间人的角色,撮合行业中能够获取内幕消息的内部人士和基金经理。PGR也成为案件的关键突破口。

    随着关系网的脉络逐渐清晰起来,涉及SAC的非法交易也开始浮出水面。2013年7月,SEC用一份长达41页的起诉书将SAC告上法庭,控告其内幕交易。起诉书中提到,1999~2010年间,SAC鼓励员工进行“大量的、无处不在的”内幕交易,从而获得巨额非法利润。随后,美国联邦检察院对SAC提起刑事诉讼,指控该公司肆无忌惮地鼓励内幕交易。此外,检察官还以内幕交易罪名起诉8名SAC的交易员和分析师,这些人中的大多数已离开SAC。

    公告显示,SAC的多种失误导致了内幕交易的存在,包括招聘时重点聘用那些拥有上市公司内线资源的员工,未能建立有效监管措施来监控或阻止内幕交易,而SAC对那些明显基于内幕信息进行的交易也未提出质疑。

    2013年11月4日,美国司法部宣布,SAC已就内幕交易案同意认罪,SAC总计将支付罚金超18亿美元,包含当年3月SAC已向SEC支付的6.16亿美元内幕交易民事赔偿金,以及另外将向美国政府支付12亿美元罚金以化解刑事诉讼,这也创下了美国历史上针对内幕交易开出的最大罚单。

    最后的判决

    前后共有8名前SAC基金经理承认内幕交易而被捕,在众多关于内幕交易的指控中,马修-马尔托玛(MathewMartoma)是其中最著名的、也是最后一位接受调查的前SAC基金经理。该案之所以引发关注,是因为这是第一个可能牵涉SAC创始人科恩的非法交易。

    2014年2月6日,马尔托玛被陪审团认定内幕交易罪名成立。同年9月8日,马尔托玛因内幕交易罪被判9年监禁,同时被处以930万美元罚款。

    2008年7月,在爱尔兰Elan公司和辉瑞子公司惠氏进行的老年痴呆症药物临床试验爆出负面新闻前,马尔托玛已提前获得消息。在此之前,马尔托玛说服SAC买进1000万股Elan公司和650万股惠氏公司股票,市值总额7亿美元。内部人士向马尔托玛透露,两家公司新药试验的最终效果不佳。SAC得以在信息公开前抛售了所持有的这两家公司的全部股票,并对这两只股票建立看跌头寸,以期从股票下跌中获利。

    负面消息公布后的第二天,Elan股价暴跌42%,惠氏下跌12%,而马尔托玛通过提前交易帮助SAC避免1.94亿美元的损失,并通过做空获利8000多万美元,使公司非法获益及避免损失共计超2.7亿美元。美国检方称这是调查过的同类内幕交易案中获利“最丰厚”的一桩交易。当年,马尔托玛从SAC获得930万美元奖金。

    《纽约时报》称,在SAC开始卖出两家医药公司股票的前一天,马尔托玛和科恩曾通过20分钟电话。在对马尔托玛调查期间,联邦调查人员一直向其施压,提出如果马尔托玛在对科恩及SAC的调查中予以配合,他将获得宽大处理,但马尔托玛拒绝合作。

    随着马尔托玛被判有罪,一场针对资本大鳄科恩和SAC的经年累月调查暂告段落。整个调查耗时10年,美国监管当局通过顺藤摸瓜的方法,逐步摸清了整个内幕交易的复杂网络。

    2016年1月8日,SEC宣布,科恩将被禁止管理客户的资金直到2018年,这是科恩与监管机构达成的和解协议的一部分。科恩被禁止执业是因为他疏于监管马尔托玛。SEC在声明中还指出,科恩家族基金的办公室未来将接受SEC的例行检查。

    典型案例2:

    美版“窃听风云”揭开帆船集团创始人内幕交易案始末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2011年10月16日,美国当时最大的对冲基金公司帆船集团(Galleon Group)创始人拉杰·拉贾拉特南因涉嫌内幕交易被捕。这位身价亿万美金的“大鳄”被控14项证券欺诈和内幕交易罪名。拉贾拉特南案是美国政府打击内幕交易行动中最引人注目的案子之一,曾轰动一时。

    首度引入窃听调查

    拉贾拉特南是美籍斯里兰卡人,1983年从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获取商业学位后,在一家名为Needham的小型投行做半导体分析师。不过,在1997年帆船集团成立后情况出现了变化。短短的12年间,拉贾拉特南奇迹般地让自己变成坐拥13亿美元的亿万富翁,并在2009年荣登福布斯杂志亿万富翁排行榜559位。

    拉贾拉特南的成功与帆船集团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作为这张复杂信息网的中心,拉贾拉特南正是借助帆船集团和37名涉案人员,将高盛、希尔顿酒店、谷歌、IBM和英特尔等全球顶尖跨国企业内部信息纳入自己的交易范畴。

    美国证监会递交的帆船内幕案卷宗显示,帆船集团内幕交易调查正式起步于2007年7月。当时,希尔顿酒店股票的一些异常交易引了纽约证券交易所内部监管人员注意,美国证监会随后应纽交所人员要求对此展开数年的漫长窃听调查。帆船内幕交易案也是美国史上监管部门获取法院授权动用窃听手段调查的首宗案件。

    据后来的法庭文件显示,拉贾拉特南被控在2006年1月~2008年10月间,伙同其他嫌疑犯利用内幕信息,交易宝利通公司、希尔顿酒店、谷歌等上市公司的股票,非法牟利上千万美元。高盛前董事拉吉特·古普塔(Rajat Gupta)因向拉贾拉特南提供内幕信息获刑两年,并处罚金500万美元。

    2011年11月16日,拉贾拉特南被判处11年监禁,退还5380万美元的非法所得,并交纳1000万美元的罚款。该判决为这起数十年来最大的内幕交易案之一画上了句号。

    重拳出击强化监管

    轰动全球的帆船集团内幕交易案及此后美国联邦调查局针对多家对冲基金进行的调查,使得金融业界开始反思一直倡导当局减少监管的“自由市场精神”。

    2010年7月,时任美国总统奥巴马正式签署了经参众两院表决通过的《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案》,即新的美国金融改革法案。

    法案明确要求,资产规模在1.5亿美元以上的对冲基金需要到SEC注册和接受监管,并有义务向监管机构提供有关持有资产规模与类别、交易对手信用风险、交易记录、投资人合约及其他监管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信息和资料。

    通过多德-弗兰克法案,对冲基金被首次纳入监管,监管规则的变化增加了对冲基金的信息披露成本。随着信披水平的提高,不仅有利于增加公众和投资者对于对冲基金行业和单只基金的了解,而且进行注册和接受监管也令对冲基金的公信力得到了提高。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早期的美股市场,价格操纵行为盛行,游戏规则一直掌握在华尔街的手中。19世纪末20世纪初,股票欺诈几乎成为整个市场体系的一部分。从1933年到1940年,美国相继出台了《证券法》等一系列法律,并将市场操纵认定为犯罪。

    21世纪初期,安然和世通财务造假案的先后曝光,直接推动了《公众公司会计改革和投资者保护法》(即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出台,也祭出了监管层打击证券犯罪的“最强音”。《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对美国《1933年证券法》、《1934年证券交易法》作出大幅修订。该法案规定,任何人通过信息欺诈或价格操纵在证券市场获取利益,最多可监禁25年或处以罚款。《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标志着美国证券法律根本思想的转变:从披露转向实质性管制。

    再到如今的多德-弗兰克法案,美国近一个世纪的证券市场历史也表明了:有效的市场秩序建立并非一蹴而就,而是一个适时调整、逐渐演进的过程。从野蛮生长到理性繁荣,通过“逮鳄”等净化市场的各类专项行动,美国证券市场监管在过去近百年中不断完善,最终形成了今天的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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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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