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街头出现的“公共电动单车”,有两辆因乱停放遭交管部门拖离。1月19日,记者从成都市交管局了解到,当天,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非机办),与市交管局共同约谈了该公共电动单车所属公司相关负责人。部分电动单车不符合相关规定,已禁止在成都道路上行驶,违者将受到相应处罚。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讯(记者杨力 实习生陈琳)近日,成都街头出现的“公共电动单车”,有两辆因乱停放遭交管部门拖离。1月19日,记者从成都市交管局了解到,当天,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非机办),与市交管局共同约谈了该公共电动单车所属公司相关负责人。部分电动单车不符合相关规定,已禁止在成都道路上行驶,违者将受到相应处罚。
民警介绍,该“公共电动单车”非本地牌照,且属于超标车,所以禁止其上路行驶。对此,公司负责人表示,之前知道超标车在成都不能上牌,因此抱着试水心态上了川B牌照,也没想到会这么快被约谈。
按照《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规定,外地牌照的电动自行车不能在成都上路行驶,如果要上路行驶,必须取得成都非机动车牌证。而该公司的电动单车并不在《成都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管理办法》中。因此不能取得成都本地牌照,更不能上路行驶。
对此,该公司相关负责人翟先生称,将立即把情况向总公司汇报,争取把投放的车辆更换成合标车,努力达到技术参数要求,并按照规定上川A牌照,“会就车辆的规范停放等问题协商,确保车辆停放规范,在给市民带来便捷的同时,不影响城市交通和管理。”
同时,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如果骑着违规的“公共电动单车”上路,交警将依法对驾驶人处以50元以下罚款,如果驾驶人拒不缴纳罚款,民警将暂扣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