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1月11日发布声明,“四大行债转股工作全面暂停 发改委明令禁止‘明股实债’”一文为不实信息。
国家发改委1月11日发布声明,“四大行债转股工作全面暂停 发改委明令禁止‘明股实债’”一文为不实信息。
声明称,发改委发现网上流传一篇“四大行债转股工作全面暂停 发改委明令禁止‘明股实债’”文章。发改委声明,文章中涉及发改委的内容不实,纯属编造,保留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的权利。
发改委称,鼓励银行、实施机构和企业按照《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及附件《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4号)规定和精神,自主协商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业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