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最终核实,2015年,GDP现价总量为689052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增加了3546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9%,与初步核算数一致。
按照改革后的我国GDP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规定,年度国内生产总值(GDP)核算包括初步核算和最终核实两个步骤。近日,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年报、财政部财政决算和有关部门年度财务资料等,国家统计局对2015年GDP数据进行了最终核实,主要结果如下:
经最终核实,2015年,GDP现价总量为689052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增加了3546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9%,与初步核算数一致。三次产业和各行业数据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