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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运抢票软件发大财 一场“黄牛”的争论拉开

    每日经济新闻nbdnews 2017-01-08 21:38

    智行火车票的APP,每多付1元钱就可以为抢中一张火车票提高0.1到1个百分点不等,“小费”200元封顶;携程网的35元极速抢票,66元专人闪电抢票,一天至少能刷票2万多次!

    中国人每年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春运,又来了。世界上最抢手的票——中国春运火车票,又迎来了一轮哄抢。

    不过今年抢票,办公室里的萌妹子泪眼汪汪,手机里的抢票软件要“加价”,不加价的抢票中奖率还没有12306官方网站高。“购买什么极速抢票服务,抢票成功率能提高三、四成,可至少要多加三五十元,说好的免费真爱呢!还能不能一起愉快地抢票了!”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办公室另一位小哥也哭了,“用抢票软件花了钱还没买到票,这找谁算账去!”

    每经小编(微信号:nbdnews)也是郁闷透顶,登录12306买动车票,刚刚到出票时间点,再刷新就已经是无票状态。心灰意懒之下,使用了微信的预约抢票服务功能,其中有三种抢票服务,价格分为50元、30元、20元,差别在于刷票的次数不同,次数越多价格越贵。

    不同价格的服务真的是否有差别,小编并不知道,反正都是程序猿们说了算。果断选择50元的“光速抢票”,不过遗憾的是,小编还是没有抢到票。

    突然,有同事提出这样一个关键问题:“付费的抢票软件到底是不是黄牛?铁路公安抓不抓?”

    接下来,我们还是看看人民日报(中央厨房?麻辣财经工作室)是怎么说的吧。

    据人民日报报道,记者网上搜了一下,抢票软件上的收费令人眼花撩乱:20元的VIP抢票通道,30元的VIP极速抢票通道、66元的至尊光速抢票通道……其中,智行火车票的APP,每多付1元钱就可以为抢中一张火车票提高0.1到1个百分点不等,“小费”200元封顶;携程网的35元极速抢票,66元专人闪电抢票,一天至少能刷票2万多次!

    抢一次收费66元,2万次是啥概念?一天就是130多万元的收入啊!(小编并不赞同该数据,但尊重原文内容)铁路公司拉一列车乘客,恐怕也挣不了这么多吧?这跟“倒票”有啥区别,不就是披着高科技马甲的“黄牛党”吗?

    社会在进步,“倒票”手段也在与时俱进。“倒票”也不用蹲在寒风里排队,内外勾结地囤票了。但实际上,除了合法的火车票代售点外,其他加价贩卖火车票行为,都属于价格违法!

    国家对这方面的规定非常明确。2006年,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国家发改委和铁道部曾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查处代售代办铁路客票非法加价和倒卖铁路客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火车票销售、代售服务价格进行了明确规定:

    一是服务费5元封顶。5元的铁路客票销售服务费。除此以外,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在客票预订、销售环节加收任何费用,地方有关部门也不得批准收取各种费用。

    二是代售车票过程中,加价或变相收费属于价格违法。

    这些规定,目的就是要限制加价收费,让广大乘客能够买到“平价票”。可是,对照一下现在的抢票软件,好像每一条它都违反了:代理销售火车票得有资质,抢票软件没有;服务费不得超过5元,抢票软件收费最高的都上百元了。

    那么,违反了上述规定,该受到怎样处罚?根据《通知》,不具备代办铁路客票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为他人代办铁路客票并非法加价牟利的;个人以营利为目的,变相加价、从中渔利的,属于倒卖铁路客票的违法犯罪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也规定,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则明确,高价、变价、变相加价倒卖车票或者倒卖坐席、卧铺签字号及订购车票凭证,票面数额在五千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数额在二千元以上的,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倒卖车票情节严重”。

    经济之声《天天315》则请到了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硕士生导师朱巍,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胡钢进行了分析。

    胡钢认为,抢票软件确实会使很多消费者得到一些便利,但同时会使那些不熟悉网络、没有支付这些费用的人在网络环境中处于一种劣势,因此从法律上是来说,不能说这种行为违法,但在公平性上值得探讨。因为我们还有传统的面对面购买火车票的群体,所以车票投放的比例应该适当,不能全部放在网上。

    朱巍同样认为抢票软件的收费行为不违法,因为法律没有明文禁止。黄牛党和抢票软件的本质区别是:黄牛党是假冒别人的身份证买了票,然后再高价卖给别人;但抢票软件实际是委托平台,消费者花一定的费用委托平台用更快的渠道、更便捷的手段、以更高的可能性来获取车票,实际的买票行为还是用户自己,所以它不是黄牛党行为。

    不过,现实当中同样的案例其实早已有之,也曾引起社会的广泛讨论。据羊城晚报报道,2013年春运期间,佛山一对夫妻因为收取每张火车票10元的代购费而被警方刑拘;不久,又有一对佛山的夫妇受到铁路警方的调查,原因是他们提供电脑和网银帮人订票,并从中收取5元到20元不等的费用。警方随后扣押了他们的电脑主机等物品。

    从核心事实来讲,人工帮忙代购和网络软件抢票本身是一样的,只是运用的方法不同(人工操作和软件自动处理)。

    对于抢票软件是不是黄牛党的争论,在新浪微博上,不少网友给出了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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