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泰电气称,公司目前并未作破产安排,但由于生产经营步履维艰、资金紧张,导致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存在现实困难,无法履行《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关于股份回购的承诺。
1月3日晚间,欣泰电气公告称,目前受雇于公司的专业律师团队已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行政诉讼的相关书面文件。截至公告发布时,尚未收到行政诉讼的相关法律文书。2016年12月8日,欣泰电气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复议决定书》显示,证监会维持《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6]84号对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欣泰电气于2016年9月6日起暂停上市。
欣泰电气称,公司目前并未作破产安排,但由于生产经营步履维艰、资金紧张,导致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存在现实困难,无法履行《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关于股份回购的承诺。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披露的每股净资产数额系公司财务账面显示的每股对应净资产数,并不一定代表投资者未来可实际取得的金额,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区分,谨慎投资。
截至目前,公司从维持持续经营和发展、保障债权人和股东利益、保障职工就业、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等多方面因素为出发点,采取多种途径来解决困境。
欣泰电气作为A股欺诈发行退市第一股,毫无悬念的成为2016年两市跌幅最大的个股。2016年以来股价累计跌幅达到84.77%,7月份该个股复牌后曾连续11个交易日跌停。目前,该个股还处于暂停上市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