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养老服务市场全面放开。《意见》提出了四方面的主要任务。一是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二是大力提升居家社区养老生活品质。三是全力建设优质养老服务供给体系。四是切实增强政策保障能力。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促进养老服务业更好更快发展作出部署。
《意见》指出,养老服务业既是涉及亿万群众福祉的民生事业,也是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朝阳产业。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要坚持“深化改革、放开市场,改善结构、突出重点,鼓励创新、提质增效,强化监管、优化环境”的原则,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培育健康养老意识,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基本需求,繁荣养老市场,提升服务质量,让广大老年群体享受优质养老服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意见》提出,到2020年,养老服务市场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和产品有效供给能力大幅提升,供给结构更加合理,养老服务政策法规体系、行业质量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信用体系基本建立,市场监管机制有效运行,服务质量明显改善,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养老服务业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能。
《意见》提出了四方面的主要任务。一是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降低准入门槛,放宽外资准入,精简行政审批环节,进一步改进政府服务,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加快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加强行业信用建设。二是大力提升居家社区养老生活品质。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全覆盖,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和水平,提高老年人生活便捷化水平。三是全力建设优质养老服务供给体系。推进“互联网+”养老服务创新,建立医养结合绿色通道,促进老年产品用品升级,发展适老金融服务。四是切实增强政策保障能力。加强统筹规划,完善土地支持政策,提升养老服务人才素质,完善财政支持和投融资政策。
《意见》要求,要加强服务监管,加强养老设施和服务安全管理,确保老年人人身安全。加强行业自律,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加强宣传引导,开展孝敬教育,营造养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督促落实,各地要及时制定配套实施意见,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各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落实和完善相关优惠政策,共同促进养老服务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