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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鼓励个人出租自有住房 这个省决定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每日经济新闻 2016-12-03 14:07

    吉林省出台系列举措,推动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具体内容包括:规范个人出租住房行为,引导个人委托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养老机构、旅游机构出租自有住房。对个人出租住房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胡健    

    每经记者  胡健

    近日,吉林省出台系列举措,推动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具体内容包括:规范个人出租住房行为,引导个人委托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养老机构、旅游机构出租自有住房。对个人出租住房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吉林提出,到2020年,培育出一批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基本形成规范、持续、明晰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保障体系和法规制度体系,推动实现城镇居民住有所居的目标。

    其中,鼓励个人出租自有住房是重要举措。主要内容包括:对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出租住房的,由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金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个人出租住房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住建部副部长陆克华曾介绍说,在我们国家住房租赁市场中,供应的主体主要还是个人出租,大概占到90%以上。

    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可以大大解决行业内一直存在的房源分散和租赁关系不稳定的问题。相关税收的减免,一方面,有利于通过降低税负,鼓励有闲置房产的家庭出租房屋,增加房源供应,平抑房租上涨;另一方面,有利于提高房屋租赁的登记备案率。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还注意到,不只是吉林,全国多个省市都有关于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落地政策出台。截至11月底,甘肃、海南、河北、辽宁、甘肃、四川、江西、上海、北京等地也相继出台文件或政策,促进住房租赁的规模化、专业化发展。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分析说,与增值税减免、个税减半征收政策相比,市场的关注还包括个税改革,如果未来租金能抵扣个税,将在很大程度上扩大税收优惠政策对租房市场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减轻租房者压力的同时,也让个税制度更加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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