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挂着“云”概念搞非法传销,狂骗6.2亿的这个平台被工商严处了

    每日经济新闻 2016-10-15 14:26

    如果只用一个字来代表与“互联网+”有关的概念,答案很可能是“云”。所谓“云技术(Cloud Computing)”,比如“云计算”、“云存储”、“云共享”等等,到底该怎么理解呢?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号:nbdnews)记者告诉你,这其实是国外的一个巧妙比喻,简单地说就是:

    把数据或数据的处理(计算、储存、处理和共享)统统交给服务器(广域网、局域网等),就变成了“云”。仅此而已。

    目前,云技术已经在我们生活很多方面都得到了运用,也带来了不少便利。但必须指出的是,“高大上”的新技术虽能提高效率,却无法改变事物的本质;而且,还可能被别有用心者“挂羊头卖狗肉”,让不了解的人上当。

    比如说,你知道“云在指尖”是做什么的吗?只听名字很容易想到云计算,但其实它是一家名气不小的微商分销平台,而且最近,它被工商部门定性为传销!

    涉案逾260万人,被骗6.2亿元

    近日,湖北省咸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其官网公示了一起案件。文件显示,该局于2015年4月接举报称广州云在指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云在指尖)涉嫌在咸宁地区从事传销活动。根据举报线索调查发现,广州云在指尖开办的“云在指尖”网上商城在销售商品后给上线会员返佣,其返佣规则具有明显的“层级关系”、“入门费”、“团队计酬”等特征,涉嫌传销。

    咸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示称,经查明:广州云在指尖开办的“云在指尖”网上商城,于2014年10月31日运营上线,该商城是当事人自行开发具有在线购物、在线支付等功能的综合性电商平台,截至2016年2月2日,在售商品16类、6000多种,供货商150余家。

    此外,截至案发时,“云在指尖”关注人数达2400万余人,缴费人数达260万余人,涉案金额6.2亿余元。根据以上查明的事实,咸宁市工商局对当事人作出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3950余万元并处150万元罚款的处罚决定。

    记者注意到,日前,微信团队官方账号之一“微信视界”发布文章称,腾讯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平台规则,以及工商机关的行政建议要求,对“云在指尖”相关公众帐号进行了封号处理。

    微信方面表示,“云在指尖”是广州云在指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通过链接微信公众号“云在指尖”自定义菜单,自行设立开发的电商平台。其假借“消费资本论”、“消费是投资人人是老板”、“全新商业模式”、“分享赚钱”等噱头,吸引了大量人员传播和参与,导致非理性消费、过度营销分享,使微信平台中充斥“云在指尖”传销信息,正常使用微信的人群被恶意推广,破坏了互联网环境、社会经济秩序,是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所指的传销行为,也同时违反了《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协议》、《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规范》。

    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号:nbdnews)记者在百度搜索“云在指尖”后发现,目前域名是www.yunzaizhijian.com的网站,其标题和简介有“云在指尖官网”、“微信商城”等字样。

    但进入网站后,在醒目处却有标注称,该网站为“粉丝交流站(非官网)”,且含有加盟联系方式等信息。

    是不是传销,主要看这点

    从工商部门及微信官方的描述可以看出,该平台被定性为传销的关键,在于具有明显的“层级关系”、“入门费”、“团队计酬”等特征的返佣规则。

    据了解,“云在指尖”规定获得佣金的最低条件是必须在商城中累计消费满128元成为“云在指尖”。入会级别由低到高依次是,“指尖管家、分销商、代理商、渠道商、股东商”,分别对应“1星、2星、3星、4星、5星”的会员级别。而佣金在商城用户界面中用“幸福指数”形式表示,“幸福指数”数值与人民币1:1兑换,分为“指尖管家收入”和“推广渠道收入”两种。

    咸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调查结果显示,截至2016年2月,“云在指尖”的“1星”及以上级别会员共246.57万人,其中“1星”会员229.30万人、“2星”会员18.22万人、“3星”会员4227人、“4星”会员1309人、“5星”会员378人,人员层级总数为52层。

    “云在指尖”被定性传销,成了微商圈的一次“大地震”。不少微商平台“躺枪”,因为它们也存在类似的会员等级、返佣制度,遭到网友质疑,比如下面这家“XX优品”:

    (注:此处匿名处理,仅为列举。对于其是否涉嫌”云在指尖“类似的微信传销行为,每日经济新闻不做任何评判。)

    从返利模式及标准上看,只要关注其微信公众号即可成为拥有返利权益的会员,分享微信商城的商品链接后,系统将通过该链接第一次点击该商品的用户默认为分享者的一级粉丝,后续粉丝等级以此类推。会员分为三个类别七个等级,不同会员申请条件不同,获得收益的比例也不同;收益的计算基数是商品利润,而非上品价格,基本规则如下图:

    收益分享规则:

    微信或加大打击力度

    电商观察人士鲁振旺对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号:nbdnews)记者表示:

    “云在指尖”的等级分得非常明确,每一级都要吃下边代理的部分积分,积分相当于就是钱。而只要是有多级分销倾向、有一定的购物门槛或是会费、提货费等门槛的,类似的各种形式其实都在做传销。

    该查处案例也给”云在指尖“的同业者提了个醒,“假如还是要一意孤行的话,轻的话是公司被查处注销,重的话入狱都有可能。”

    此外,鲁振旺提到,线下传销多以发展亲朋好友为主,下线正常来说涉及7、8层,较难去集中拉人头,因此加入门槛相对高,经常是上万元。而线上传销则不同,每个人的关系网都可能是几百人、几千人,传销方式也更隐蔽。

    接受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号:nbdnews)记者采访时,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浙江腾智律师事务所律师麻策表示,以前法律法规对传销,特别像互联网新型的、所谓三级分销以及个别分销商等经营模式的界定处于模棱两可,并不是非常明确的状态。所以,前期如果微信自己来认定其平台上的相关账号是否做传销,可能会压力较大,毕竟涉及到很多利益。

    但在他看来,特别是”云在指尖“被工商部门认定为传销的案例出现后,所谓的分销系统在微信端上的商业模式,其违法信息已经非常显著了。因此,尽管微信其实已经做了大量动作,在动态监控上仍有提升空间,今后微信应该会对此类行为加大审核和打击的力度。

    鲁振旺也告诉记者,在处理传销类账号的问题上,微信要更主动出击。如果多级分销的手段、方法在相关公众号上写得很清楚,腾讯可以提前去清理这些账号,而不用等到有关部门查处了再封。

    “对网络传销、高额返现返利欺诈等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将一如既往地配合国家相关机关,对此类行为予以坚决打击。”微信团队表示,对于类似传销的多级分销欺诈行为,一经发现,微信公众平台将对其进行限制账号部分功能直至永久封号处理,并有权拒绝再向该运营主体提供服务。

    微信团队最后还提醒用户,“面对诱惑要保持清醒,天上不会掉馅饼,切勿相信'多层分佣'、'高额返利'等骗术。用户遭遇此类欺诈行为时,应第一时间进行举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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