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8月20日公告,于2016年8月19日收到甘肃省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要求公司偿还原告亦是*ST皇台第二大股东北京皇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皇台)借款约1718万元及由此产生的利息。
每经实习记者 李琦蕊
近来一直官司缠身的*ST皇台(000995,SZ)又一次被判败诉。
公司8月20日公告,于2016年8月19日收到甘肃省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要求公司偿还原告亦是*ST皇台第二大股东北京皇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皇台)借款约1718万元及由此产生的利息。
这已经是*ST皇台本月内第三次收到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无一例外是要求偿还借款,其中前两次借款诉讼的原告分别为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大兴陇信托)和北京皇台。仅本月收到的三份判决书,光本金一项,*ST皇台需偿还约5950万元。
就上述判决,*ST皇台董秘办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公司最近收到的与北京皇台之间的诉讼判决案共计六桩,除胜诉的一桩外,其余五桩都会上诉。
被北京皇台诉3案仅1桩胜诉
*ST皇台再次收到与北京皇台借款合同纠纷案的民事判决书,而原告提出的三项赔偿要求获准两项,上市公司则胜诉一项。
本次诉讼始于2015年8月,彼时北京皇台就与*ST皇台之间的借款合同纠纷诉讼至甘肃省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三桩诉求分别请求法院判令*ST皇台还款数额为借款本金1341.329944万元及利息626.776656万元,借款本金770万元及利息554.529938万元,以及借款本金877.096424万元及利息637.770251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公告显示,第一桩和第三桩案件都是北京皇台胜诉,仅第二桩案件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北京皇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即上市公司胜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三项判决的诉讼事由发现,案件起因均是2002年*ST皇台因生产经营需要,分3次以北京皇台名义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公主坟支行(以下简称华夏公主坟支行)申请贷款,并以北京皇台所持国有法人股作为质押。然而之后因*ST皇台未能按期清偿借款利息,北京皇台被迫承担所有损失,故而有上述诉讼。
颇为疑惑的是,既然三桩案件诉讼事由类似且紧密相关,为何*ST皇台仅第二桩案件胜诉,其余两桩案件皆被判决为败诉呢?记者就此致电*ST皇台董秘办,相关人士仅表示,“具体事项是由法务负责。”
而就目前一案的判决结果,*ST皇台需偿还北京皇台借款本金约1718万元。在本金和利息之外,该公司还需承担约22万元案件受理费。
皇台将对部分案件进行上诉
事实上,尽管八月刚过一半,但这已经是该公司第三次收到民事判决书了。
*ST皇台8月11日公告,收到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光大兴陇信托诉公司借款合同纠纷的民事起诉状,判决公司在十日内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1616.603837万元及罚息、复利106.614768万元。
仅仅两天后,上市公司再次公告收到来自甘肃省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其中三桩案件*ST皇台无一例外败诉,被要求偿还原告北京皇台本金合计2615.3万元及由此产生的利息。而诉讼事由与本次所判决三桩案件的事由类似,皆是由于2002年*ST皇台因生产经营需要,以北京皇台的名义向华夏公主坟支行借款,而后又因未能按期清偿借款利息,北京皇台被迫进行清偿。
然而梳理诉讼理由,不难发现*ST皇台在华夏公主坟支行的借款,均发生在2002年和2003年,而北京皇台的还款时间为2004年,但是上述所有诉讼时间都是2015年,即北京皇台还款之后的11年。对此,*ST皇台董秘办相关人士称:“都是历史遗留问题,我不好说。”
至于公司仅本月收到的3次民事判决书中,所涉及的需偿还的本金就高达5950万元一事,上述人士表示,“北京皇台的6个案子,除其中一个判决我们胜诉的之外,其他5个案子都要上诉。”而对偿还光大兴陇信托借款这一裁决,对方表示并不会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