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今日(八月十六日)宣布国务院已批准深港通实施方案。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感谢中央政府的决定。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今日(八月十六日)宣布国务院已批准深港通实施方案。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感谢中央政府的决定。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并欢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及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证监会)发出联合公告,宣布原则批准深港通的架构。
财政司司长曾俊华说:「建立深港通对两地来说是互惠共赢的发展。这将有利内地的资本市场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进一步对外开放及推动人民币国际化,我很高兴香港在内地资本市场面向全球双向开放继续发挥重要的作用。」
他续说:「同时,这有利国际投资者经由香港市场更全面地投资于内地市场,从而巩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及主要离岸人民币枢纽的地位,为香港金融业的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
根据联合公告,正式实施深港通需要四个月左右准备时间,届时深港通不设总额度限制,而沪港通的总额度则于联合公告发布后实时取消。
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亦已就将交易所买卖基金纳入互联互通的合资格证券范围达成共识,待深港通运行一段时间,及相关条件具备后推出实施,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此外,为了便利和满足两地投资者管理对方股票市场价格风险的需要,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亦原则同意将共同研究合作推出其他金融产品。
曾俊华说:「我欢迎进一步扩阔互联互通的交易品种,这将进一步便利投资者和为他们提供更多投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