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济南市城乡建设委获悉,为解决房地产信用缺失问题,规范房地产企业行为,防止出现“烂尾”楼盘,济南市建立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将房地产企业信用分为五个等级,失信企业将受到多重惩戒。
新华社济南7月31日专电(记者王志)记者从济南市城乡建设委获悉,为解决房地产信用缺失问题,规范房地产企业行为,防止出现“烂尾”楼盘,济南市建立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将房地产企业信用分为五个等级,失信企业将受到多重惩戒。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房地产市场中信用缺失的现象较为普遍,有关房地产的投诉呈逐年上升趋势,严重阻碍了房地产业的发展。
据将自8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济南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济南市将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信用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预警和失信五个等级,并对信用等级优良的企业予以激励,对信用等级差的企业予以惩戒。
济南市明确,对信用等级为优秀的房地产企业,开发项目预售资金监管交存额度为50%,信用等级良好企业交存额度为70%;信用等级优秀企业可在缴纳劳务工资保证金、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中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根据规定,对信用等级为失信的房地产企业,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将其纳入重点监管对象,责成开发企业针对存在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在整改期间从严办理项目相关开发建设手续。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法降低企业开发资质等级、限定项目开发。违法违规的,移交城管执法部门查处;涉案项目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