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施娜
每经记者 施娜
马上就到八月了,对于许多毕业前就签好了三方协议的应届生来说,这会儿不是“已经入职”,就是在“等待入职”了吧?
然而昨日(29日),一则“招商银行批量劝退上百名毕业生 三方协议成废纸”的消息在网上引起热议。据说,上百名来自复旦、交大、上财等名校的应届毕业生还没上岗就要失业了……
在知乎上,不少业内人士、参与校招的应届生都参与了讨论,而这一话题目前已被浏览近70万次,甚至被打上了“社会黑暗面”的标签。
所以,到底发生了什么?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号:nbdnews)记者昨日第一时间联系了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相关负责人,但对方以不方便为由拒绝了采访。
上百名应届生被“劝退”
据中青在线报道,本以为早就在上海找到工作的张晓然(化名),最近却发现自己可能又要重新找工作了。
历时3个多月,经过多个招聘环节,张晓然在2015年12月收到写着“欢迎加入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大家庭”的录取通知书,并与该行及所在高校签订了《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
随后,她到该行参加了实习。但在最近4天内,招行通知她,要么另寻高就,要么在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自9月起重新实习两个月,视实习考核结果再作决定。
但两天后,她又接到电话通知,得知自己没有通过实习考核。张晓然不明白,若是实习期间考核“不合格”,为什么还进入了拟录用公告中?
▲网上流传的招行上海分行“劝退”短信
和张晓然一样,公示期刚一结束,很多拟被录用者都接到了劝退通知。
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号:nbdnews)记者了解到,去年12月初,招商银行上海分行举行了签约会,明确表示签了三方协议后,入职的是正式员工(非派遣),签约后分批实习,然后培训入职。
直到今年6月,实习批次结束。7月份没有安排实习,银行也一直没通知。
7月25日,银行方面推送了上面这则短信后,部分同学收到了通知称“8月1号培训”,剩余很多人没有收到培训通知。一些同学向银行人事部门咨询,对方表示不清楚,让同学们继续等通知。
7月27日,未接到培训通知的同学,陆续接到区总的约谈电话。当面约谈时,对方要求要么选择自己离开,银行视为放弃,单方面解约,没有赔偿;要么选择签署另一份实习合同,在9月份重新实习两个月,并且择优录取,在此期间身份是实习生,并不是正式员工。
7月28日,应聘柜员、零售、对公等岗位的同学均有接到电话。同学们表示,目前银行方面不提供任何成绩证明。
据了解,招行上海分行此次在校园招聘中设有3个岗位,其中对公客户经理岗、柜面运营岗签约300多人,被劝退者在80~100人之间,而零售经理岗招收了大概500人,这次劝退了大约50人。总“劝退”人数超过100人。
而就在“劝退”之前的7月19日,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还发布了2016校园招聘拟录用公示公告。公告称,经过笔试、面试等程序,拟录用胡金鑫等368名同学,公示时间7月19日—7月24日。
银行回应:误会,误会
即便你没用过招商银行的银行卡,也一定能在街头巷尾看到他们家的LOGO。
而资料显示,成立于1991年4月29日的招行上海分行,是招商银行的第一家异地分行。如今已是总资产5000亿元,坐拥近110个网点、5000名员工的大行了。截至2015年末,其不良率、不良生成率分别为0.87%、1.2%,低于系统内外平均水平。
此事一经网络传播,闹得沸沸扬扬,记者注意到,知乎上该话题的讨论中不乏激愤之语。
▲图片截自知乎网友@Lv Winston的部分回答
不过,对此事件,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一切以公告为准,其他不便多说。
那么,公告是怎么说的呢?昨日晚间,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在其“对于'网传2016年校招发生大范围劝退约谈事宜'的说明”中称:“我行在校园招聘中采取分批培训和入职的方式,对于首批通过实习期考核的学生,放入第一批入职培训;对于实习考核尚未达标的学生给予延长实习考察期的安排,并视考察结果再行安排入职培训。前期可能由于沟通不够充分,引起部分学生误解,为此,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沟通力度,让学生明确了解我行的入职要求与流程。”
按照记者的理解,上述被“劝退”的一百多名应届生,应该是被划到了“给予延长实习考察期”的队伍中,他们可以选择继续实习两个月,或者此时选择“另寻高就”,而银行方面将不收取“违约金”。
中青在线称,银行方面与应届生签订的三方协议约定,单方违约必须提前一个月告知,并且要交付5000元违约金。
银行这么做合法合规吗?
有观点认为,银行的做法存在两个问题。
首先,在拿到录取通知书、实习也合格的情况下,被要求在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重新实习两个月,是否合法合规?
其次,被劝退者在拟录用名单中,公示期一结束就被劝退,操作是否有问题?
对此,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曾作为公民代理处理过上百起劳动纠纷,现从事金融业的王女士向记者表示,这是不合法也是不合规的,但银行肯定会找一些理由,比如虽然培训合格但不符合某些条件,或者培训不合格,鉴于表现良好,给予重新考核的机会,这个就看银行里面HR怎么去操作了。
另一方面,她提出,在学生没有拿到毕业证书之前,可以说是实习,但如果学生正常毕业的话,那就不叫实习了。所以,要求重新实习两个月,除非银行跟同学说,不要全日制上班,或者约定好那只是来实习,并不是正式用工。但这种会很难约定,因为他已经拿到毕业证书、符合签合同的条件了。
而对于被劝退者在拟录用名单之中,公示期一结束就进行劝退这一做法,王女士认为,理论上这是不对的。但银行那边也可以找到解释,比如说,名单弄错了,其实不包含这批劝退人员,或者说,之前是拟录用的,但在进一步审核资料的时候发现他们条件不符合等,决定给予劝退。
三方协议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
所谓三方协议,其实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是应届毕业生在第一次就业时,由学生本人、学校和用人单位三方签订。三方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毕业生后自行终止,然后单位会与毕业生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在此次事件中,有同学质疑三方协议只是“一张废纸”。真是这样吗?杭州法律界人士吴先生告诉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号:nbdnews)记者:
三方协议不是正式的劳动合同,只是一种就业的意向,还有待于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但是如果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存在违规。
学生收到的录用通知书可能构成劳动合同,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可以随意辞退劳动者,除非有法定的理由。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的行为有存在违规的嫌疑。
而王女士则表示,三方协议本身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在录用通知书中,银行也有提到,如果在全职实习期间有考核不合格或者培训考核不合格等原因,银行是可以单方面解除约定的。
“劝退”或因行业不景气?
上文提到,在此次招行上海分行劝退事件中,涉及的岗位主要是对公客户经理岗、柜面运营岗、以及零售经理岗。
王女士认为,招行上海分行这个“批量劝退”,应该与内部用工制度改革,或者说人力资源方面的一些调整相关。而这方面的调整,又与银行这两年允许破产,以及银行业开始走下坡路有关。
▲2014-2015年间6次贷款利率下调对月供的影响(以100万20年期商业贷款为例)
她分析称,譬如对公客户经理岗位,因为整个利率下调,2014年到2015年之间,一年时间里利率下调了6次,随之贷款利率下调,原来银行最大的利润来源于存贷差,利率下调对这块会有一定影响。加上整个金融状况不是特别好,经济不景气,贷款收紧,对公客户经理岗位的整个需求也就不像之前那么多了。
“总体来说,这个事件主要还是因为,内部不需要这么多岗位,和人力资源用工规划调整导致的,其实学生本身来说并没有太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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