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出台条例,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后,生病住院治疗期间,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20日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同时,新条例还设立生育奖励假,将产假延长3个月,给予配偶护理假1个月。
新华社郑州5月27日电(记者桂娟)河南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7日审议通过新修改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独生子女家庭获得一份“福利”——每年累计不超过20日的独生子女父母年老住院护理假。
河南省卫生计生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处处长王自立在27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这一假期是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重要补充。
新修改的《条例》明确,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后,生病住院治疗期间,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20日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王自立解释说,独生子女家庭人手缺少,在独生子女父母年老患病住院期间,其家庭面临更大的困难,且自身难以克服,迫切需要政府、社会给予更多的关怀和帮助。这一假期将帮助计生家庭解决护理困难这一特殊难题。
对于全面实施两孩政策后公众关心的婚假、产假等,新条例也做了颇具人文关怀的规定。在取消晚婚晚育者奖励假的同时,新的《条例》调整完善了计划生育奖励假制度,明确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3日外,增加婚假18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7日,以鼓励公民依法登记结婚和参加婚前医学检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为帮助家庭分担逐年上升的生育成本,新的《条例》还设立了生育奖励假,明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不管是生育一孩、二孩,还是符合法律规定生育的第3孩,除国家规定的产假98日外,增加产假3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1个月。
新《条例》明确,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