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近日出台的《全省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提出,将规范现有加油站经营行为,对销售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油品、计量作弊、坑骗消费者、偷逃税款、假冒其他企业商标标识等违法经营行为,责令立即停业整顿;整顿不到位的,依法吊销相关证照。
新华社济南4月11日专电(记者袁军宝)为全面提升油品质量,促进大气污染防治,山东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山东全省一律不再审批新上加油站。
山东省近日出台的《全省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提出,将规范现有加油站经营行为,对销售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油品、计量作弊、坑骗消费者、偷逃税款、假冒其他企业商标标识等违法经营行为,责令立即停业整顿;整顿不到位的,依法吊销相关证照。
同时,山东将敦促炼油企业落实进销台账,加强对组分油以及国Ⅳ标准车用汽、柴油流向的监管,依法查处国Ⅳ冒充国Ⅴ、普通柴油冒充车用柴油和组分油冒充成品油、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的违法行为。
此外,山东省提出,停止区域内加油站(农村和水上加油站除外)销售低于国Ⅴ标准车用汽、柴油;严禁向汽车和摩托车销售普通柴油以及其他非机动车用燃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