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空气污染和消除雾霾,我们到底还有哪些“招数”可以使用?为此,《每日经济新闻》(以下简称NBD)记者专访了环境保护部原总工程师、中国工业环保促进会会长杨朝飞。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李彪
近一个月时间里,京津冀处于“云山雾绕”之中,已遭遇3次大面积空气重污染。
环保部部长陈吉宁紧急、密集开会部署应对措施,几乎就在一夜间,京津冀区域20个地区发出空气重污染橙色预警,北京更是率先启动红色预警,预防应急措施空前。
从2013年9月国务院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至今,已两年有余,时间进度过半,然而,冬春季节的雾霾仍旧是无风而来、有风而去。
治理空气污染和消除雾霾,我们到底还有哪些“招数”可以使用?为此,《每日经济新闻》(以下简称NBD)记者专访了环境保护部原总工程师、中国工业环保促进会会长杨朝飞。
解决雾霾需建立长效机制
NBD:近段时间,京津冀地区接连出现空气重污染过程,给大气污染治理带来哪些启示?
杨朝飞:这几次京津冀地区雾霾天气,已经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需要分析产生雾霾的深层次的原因,我们在解决环境污染过程中需要有正确的认识。
首先,近年来出现的“奥运会蓝、APEC蓝、阅兵蓝”,告诉人们两条道理,一是环境污染并不是自然界本身存在的,是人类超过自然界极限开发活动的一个必然结果,我们要解决环境问题,首先要规范人类自己的行为;二是面对严峻的环境问题,只要下定决心,污染问题完全能够治理好。
其次,这次雾霾也进一步说明一些道理,包括:严重雾霾是经济发展长期累积的结果,并非一朝一夕能够治理好,必须认识到环境问题的严峻性和解决环境问题的艰巨性、长期性;解决环境问题没有捷径可走,必须要标本兼治,以治本为主,污染源头治理和末端治理兼治,一旦严重环境污染问题来临,末端治污、突击性检查等任何治标措施,都将显得苍白无力。
解决环境问题必须要有定力,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要解决深层次问题,要建立长效机制。
简单罚款或关停效果欠佳
NBD:应该建立什么样的长效机制呢?
杨朝飞:目前,工业污染仍然是造成我国雾霾的主要原因,而一些工业行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仍然很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量大,且企业超标排放的现象比较普遍。对于这些超标排放企业,简单进行罚款或关停,我觉得是不可行的,会对经济造成较大创伤,应考虑建立重污染企业退出机制。
所谓退出,并非让企业简单关闭,而是通过企业治污之后,摘掉严重污染的帽子。建立长效机制有几个要点:要发挥企业治污的主体作用,企业解决污染的途径多样,包括技术升级、兼并重组、企业转产、搬迁、末端治污工程、关闭等,政府和有关部门应该尊重企业在污染治理上的选择权和决策权,政府对企业治污可以依法行使监督权,但是,决不能代替企业去行使治污的决策权。
从以往的情况看,凡是由政府督办下来的治污要求,企业被动治污大都是上末端治理设施,因为末端治理成本高,往往会出现政府来检查,企业就治污,检查完治污设施就关停的现象,“猫捉老鼠”的游戏做了几十年,到现在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根源是企业治污主体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但是,如果能够调动企业的积极性,让企业自主选择治污方案的话,他们的第一选择都是技术升级,而技术升级则是源头治污的上策,可以实现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的双赢。
同时,政府要给企业治污提供丰富的治污工具,而非靠简单的行政命令,政府综合的政策工具应该包括对企业提供税收优惠、财政支持、信贷支持以及土地使用、供电等的优惠;重污染企业退出要建立法定程序,各地应该开展重污染企业调查,摸清底数,建立重污染企业退出的工作方案。政府部门与企业充分沟通,签署合作契约,并且公开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通过建立长效机制,经过5到10年时间,工业超标、超总量排放的问题或许将能得到较好解决。
电气化是当前治霾好对策
NBD:除了企业的超标排放外,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成为雾霾的主要内因之一,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呢?
杨朝飞:污染治理不仅要解决污染本身,应该解决污染背后的原因。这些年,我们忽视了发达国家治理雾霾的一条基本经验,发达国家解决空气污染第一阶段采取的措施是,用电气化解决污染问题,我们总是想跨越这一阶段,现在来看是难以跨越过去,我觉得,电气化是解决我们当前空气污染最现实的对策。
目前,我国大型燃煤电厂的除尘、脱硫等效率相当高,成本也很低,在城镇以及农村地区,应该大规模使用电能,实现我国的电气化。因为风能、太阳能、水能等在短期内无法取代煤炭,而天然气的价格昂贵依赖进口,中国目前解决空气污染还是要在煤炭上做文章,如果把小锅炉都拆除掉改为用电,中国的煤炭效率将会大幅上升,对于节能减排、能源安全等都有积极意义。
以电取暖为例,政府可以推进一些电取暖、电烹调的补贴政策,并加快资源价格改革,提高煤炭资源税、排污费、环境税等税率和费率水平,将这部分费用于居民的用电取暖的补贴,从而降低居民生活用电的成本,调动群众用电的积极性。
在雾霾治理上,机遇和挑战并存。有一位英国专家讲治霾的时候就曾指出,凡是治标措施对治本措施产生了不利影响,即使眼前的效果再好,建议也不要采取,因为它会把行政资源、资金能力、企业的资源全转到治标上,不利于实现既定的蓝天目标,有时还会出现空气污染反弹。 (相关评论见04版)
观点一:
对于超标排放企业,简单进行罚款或关停,我觉得是不可行的,会对经济造成较大创伤,应考虑建立重污染企业退出机制。
观点二:
发达国家解决空气污染第一阶段采取的措施是,用电气化解决污染问题,我觉得电气化也是解决我们当前空气污染最现实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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