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改背后是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的落地,也包含促进民资活力,打破垄断及经济结构调整等内容,为此,本报推出这组报道,拆解这份新的价改路线图与时间表。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王辛夷
◎每经记者 王辛夷
10月1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作为价格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意见》明确了推进价改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
价格改革,在庞大的外壳内,蕴含着多个行业可裂变的经济活力因子,这已被印证过。价改背后是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的落地,也包含促进民资活力,打破垄断及经济结构调整等内容,为此,本报推出这组报道,拆解这份新的价改路线图与时间表。
“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的核心。”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如是说。
10月1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作为价格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意见》明确了价改“路线图”和“时间表”。
徐绍史在第二天撰文称,价格是资源配置的“牛鼻子”,市场规律要通过价格变化发挥作用。只有加快推进价格改革,减少政府不当干预,使价格信号真正反映市场供求状况和资源稀缺程度,才能充分发挥引导资源配置的作用。
北京工商大学商业经济研究所所长洪涛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分析,在我国,96%以上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由市场决定,价格体系有着较高的市场化程度。价格改革获突破进展一方面是由于目前是改革的好时机,各项改革推进起来阻力相对较少;另一方面,政府也在加快职能转变,逐渐减少对市场的干预,发挥市场决定作用。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部研究员魏加宁则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越是经济形势不好的时候,越是需要改革,让改革来释放市场活力,从而提供新一轮增长动力。
徐绍史也认为,当前经济面临较大下行压力,面对错综复杂的局面,应当通过深化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实现经济提质增效。其中,价格改革应该发挥应有作用。
什么是价格改革应有的作用?徐绍史认为,推进价格机制改革,首先有利于更大程度满足人民群众需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是‘看不见的手’,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政府是‘看得见的手’,通过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强化市场监管、提供优质服务,弥补市场失灵。”徐绍史表示。
徐绍史表示,价格改革与群众利益紧密相关,准备不充分、时机把握不好,会引发市场异常波动、诱发社会不安定因素,必须稳慎推进。
也正因为此,价格改革不仅要“稳步有序推进”,还需要“兜住民生底线”。徐绍史强调,要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特别是政策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可能影响,做好风险评估,完善配套措施。
他介绍,对于极少数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产品和服务价格,将进一步改革定价机制,区分基本需求和非基本需求,采取阶梯价格等定价办法,稳定居民基本需求价格,对于过高的消费通过价格杠杆予以调节,促进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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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1:天然气
天然气价:改革瞄向“两头放开”管网独立或先行
◎每经记者 王辛夷
10月1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再次提出要尽快全面理顺天然气价格,加快放开天然气气源和销售价格,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合理制定天然气管网输配价格。
这一消息再次引起了市场对于天然气价改的多种猜测,多名业内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改革的下一步重点将涉及完善天然气定价机制、理顺居民用气价格、加快建设上海天然气交易市场以及实现管网设施独立等多方面内容。
虽然《意见》没有针对天然气价格改革提出具体时间表,但从整体目标来看,《意见》明确了到2017年,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市场普遍预计,《意见》发布后,天然气价格改革将提速。
多项改革未达预期
本轮价改思路可从之前的试点中略窥端倪。2011年,广东、广西进行天然气价格改革试点,具体做法是,由“成本加成法”改为“市场净回值法”,即将天然气的销售价格与由市场竞争形成的可替代能源商品价格挂钩,在此基础上倒扣商品物流成本(如天然气管道运输费)后回推确定天然气销售各环节价格。
2013年7月,我国实施了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区分存量气和增量气。其中,增量气门站价格一步调整到与可替代能源价格保持合理比价的水平,而存量气价格分3年实施,计划2015年调整到位。去年以来,国际油价持续下跌,如今的原油价格还不到去年巅峰时期的一半。
相比之下,仍然实行政府定价的天然气逐渐失去了价格优势,市场份额大幅缩减。
今年2月,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从4月1日起将存量气价格上调0.04元,而将增量气价格下调0.44元。至此,我国存量气、增量气价格实现基本并轨,理顺非居民用气价格的“三步走”目标终于完成。不过,目前实行的“市场净回值法”并不完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气体清洁能源发展”课题组郭焦锋撰文称,目前的市场格局,必然造成现行政策确定的门站价最高限价基本上代表了各省的气源价格。研究结果表明,这种价格水平比生产成本高约30%,具有较大的盈利空间,造成了对下游产业生存空间的挤压,不利于大幅提高天然气的消费比重。
管网独立势在必行
“很多改革目标实际上都没能实现。”中国石油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董秀成告诉记者,2013年提出增量气按可替代能源合理比价的方式定价,但直到现在这一方式都没有真正落实。他认为,增、存量气调价只是有所进步,距离真正理顺非居民用气价格还有很多工作。《意见》提出,尽快全面理顺天然气价格。董秀成认为,要真正理顺天然气价格,至少应建立类似于目前成品油定价机制这样的价格形成机制,完善“市场净回值法”,让天然气价格真正可以体现市场波动,这将是下一步改革的重点之一。《意见》还提出,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总体思路,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促进市场主体多元化竞争,稳妥处理和逐步减少交叉补贴。从基本原则来看,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总体思路与目前正在实施的电力价格改革思路完全一致,但一个关键的区别在于,电力体系中有国家电网作为较为独立的输配企业,而我国天然气领域并没有类似的机制。
中国石油规划总院油气管道工程规划研究所副所长杨建红介绍,由于中石油、中石化都是上、中、下游一体化的央企,其油气管网与自身的销售市场已绑定。即便在某个时期内,管网有富余闲置的情况出现,但为了保住自身的销售市场,两家大企业都不愿意主动向第三方开放管网设施。
多位业内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下一步油气体制改革中,成立独立的天然气输配企业势在必行。杨建红认为,从根源解决问题,需要推动管网设施的独立,让这部分资产成立独立的公司,管输费由国家定价,向能源供求方提供公平的输送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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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2:农产品
农产品价:改革补贴政策 用高效率提高竞争力
◎每经记者 张雯
《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将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农产品价格主要由市场决定。《意见》明确,调整改进“黄箱”(根据《农业协议》将那些对生产和贸易产生扭曲作用的政策,称为“黄箱”政策)支持政策,逐步扩大“绿箱”支持政策实施规模和范围,继续执行并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改革完善玉米收储制度,继续实施棉花、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完善补贴发放办法。
多年来,农业部门始终在探寻不扭曲市场并更有效率的农业扶持政策,多“绿箱”少“黄箱”。一位农业部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现在进行的是大豆和棉花的目标价格试点,这也代表了将来多数农产品包括粮食品种的改革方向,现行农业补贴措施效率较低,且在事实上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市场扭曲,所谓‘洋货’入市,‘国货’入库”。
“黄箱”转“绿箱”节点已到
按照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时的承诺,对农业补贴不能超过农业产值的8.5%,而随着农业生产成本的逐渐推高,现行农业补贴政策正在逼近“黄箱”顶部。
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农产品都已由市场供求来形成价格,而政府真正对价格有所干预的措施,主要包括2004年和2006年起国家在主产区分别对稻谷、小麦两个重点口粮品种实行的最低收购价政策,以及2008年来对玉米、油菜籽、棉花等大宗农产品实行临时收储等。
而在几乎逐年上涨的托市收购以及临时收储价格的支撑下,国内农产品价格与国际价格产生了“倒挂”现象,目前,国际大豆、玉米、小麦价格分别比国内价格每吨低1175元、923元、626元。“中国加入WTO的时候,承诺了对农业补贴不能超过农业产值的8.5%,这是对生产和贸易产生扭曲作用的政府补贴的限制,而现在我们有的产品补贴已经越过限制了。”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韩俊日前表示,随着国内粮食生产成本“地板”抬升的挤压作用越来越明显,现在必须要把部分“黄箱”补贴转为“绿箱”。
加强农产品价格监测
“虽然对农产品的保护力度不减,但目前欧美日韩等国出现了减少农业补贴支持力度的趋势,更加注重提升本国的农业产业竞争力。”农业部经管司司长张红宇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专访时表示,“中国亦要着重从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角度去考虑农业的‘转方式、调结构’,走一条农业产业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集约式现代农业发展道路。”
根据《意见》,还将加强农产品成本调查和价格监测,加快建立全球农业数据调查分析系统,为政府制定农产品价格、农业补贴等政策提供重要支撑。“农产品成本调查数据是科学制定一系列惠农政策的有效依据,在当前农产品生产成本不断上涨的情况下,尤显重要。”一位在地方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士告诉记者,“要了解本地农民的种植养殖习惯,掌握农民使用化肥、农药的偏好、土地流转价格、农产品的营销成本等信息”。“按照互联网+的思路来考虑,如果能形成农产品生产成本、市场价格波动、国际价格参照、甚至国外农产品成本比对的大数据的话,将对中国农业的发展带来深远影响。”中国社科院农村所研究员李国祥认为,“这不仅能够帮助解决我国农业存在的突出问题,而且在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业科技等方面都可以带来广阔的应用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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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3:环保业
环保价改:提升排污成本引导企业主动治污
◎每经记者 李彪
近日,《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争议多年的环保领域的价格改革成为此次改革的重点内容之一。
在完善环境服务价格政策方面,《意见》提出,统筹运用环保税收、收费及相关服务价格政策,加大经济杠杆调节力度,逐步使企业排放各类污染物承担的支出高于主动治理成本,提高企业主动治污减排的积极性。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工业企业排污成本上升成为必然趋势,加快政策落地,目前亟须解决的是监管问题。
促进环保产业转型升级
《意见》指出,统筹运用环保税收、收费及相关服务价格政策,加大经济杠杆调节力度,逐步使企业排放各类污染物承担的支出高于主动治理成本,提高企业主动治污减排的积极性。积极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完善排污权交易价格体系,运用市场手段引导企业主动治污减排。
《意见》要求,建立有利于节能减排的价格体系,逐步使能源价格充分反映环境治理成本。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认为,在节能环保领域,通过差别化的用电用气价格、提高环保收费标准等,主动运用价格杠杆引导结构调整,有利于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通过经济杠杆,提高企业排放污染物成本,引导企业绿色化转型,对于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具有积极的意义。同时,从一些发达国家经验来看,也具有较好的成效。然而,近年来,在环保领域,经济杠杆带来的成效被法规处罚的声势所掩盖,也是不争的事实。环保部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共检查企业62万余家(次),责令停产15839家,关停取缔9325家,罚款23227家。
相比于“大棒”的力度,经济政策的引导略显乏力,以环保税为例,由于涉及较多利益纠葛,争议多年的环保“费改税”方案仍旧迟迟未能问世。
E20研究院执行院长薛涛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现在感觉到惩罚性的、突击检查性的比较多,主要是监管太弱,首先要有监管到位,才有法律的完备,现在急切要解决监管的问题,其中,重点要解决偷排问题。
合理提高污处收费标准
近两年来,城镇污水处理费可谓“涨声一片”。去年底,财政部印发《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提出,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按照覆盖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和污泥处理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制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价格、财政和排水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暂时未达到覆盖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和污泥处理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水平的,应当逐步调整到位。
今年1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联合发布《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在2016年年底前,设市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元;县城、重点建制镇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85元,非居民不低于1.2元。
同时,《意见》进一步要求,按照“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原则,合理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不应低于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处置成本,探索建立政府向污水处理企业拨付的处理服务费用与污水处理效果挂钩调整机制,对污水处理资源化利用实行鼓励性价格政策。
对于污水处理企业来说,提高收费标准对其不会有直接影响,因为现在的污水处理企业都是从政府拿污水处理费,薛涛称,对污水处理企业来说有很大的影响,但是,地方政府由于考虑到各种原因,很多地方都在拖延。
有业内专家介绍,目前,在污水处理行业,普遍存在污水处理企业应收账款平均只有50%左右的问题,而且地方政府拖欠时间较长。提高收费标准后,增加了地方政府的收入,可能会缓解应收账款不足的问题。
“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不应低于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处置成本,最终还是要做到。”薛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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