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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业回应30亿"卷款潜逃"案:离职员工涉嫌个人非法集资 未发现银行资金卷入

    每经网 2015-06-08 22:55

    涉案人苏瑜于2010年7月进入兴业银行北海分行筹建组工作,于2015年3月27日主动向分行递交离职申请,分行批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苏瑜在北海分行先后任企业金融客户经理、业务三部负责人,并非网传高管。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袁君    

    每经记者 袁君

     

    针对近日网上传言"兴业银行北海分行高管卷款30亿元潜逃"一事,兴业银行北海分行上级行兴业银行南宁分行8日作出澄清回应。

    据兴业银行介绍,兴业银行北海分行成立于2010年12月29日,属于兴业银行南宁分行下辖二级分行。2015年5月中旬,兴业银行北海分行接到北海市公安局通报,该分行前员工苏瑜涉嫌个人非法集资,已于5月14日被立案,目前案件在调查阶段。

    涉案人苏瑜于2010年7月进入兴业银行北海分行筹建组工作,于2015年3月27日主动向分行递交离职申请,分行批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苏瑜在北海分行先后任企业金融客户经理、业务三部负责人,并非网传高管。

    在获知苏瑜涉案信息后,兴业银行南宁以及北海两级分行成立专项调查小组,就其涉及业务进行了全面内部排查,未发现银行资金卷入其中。目前,该行北海分行经营、财务状况与对外服务均正常。

    兴业银行表示,虽然事件性质属于离职员工个人非法集资,该行本着负责的态度,仍将全力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通过法律手段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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