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ST中富公司债违约 证监会称是正常的市场规律

    2015-05-29 17:48

    张晓军表示,信用违约是金融市场固定收益产品的一个重要风险,在成熟的债券市场和新兴市场中都会发生,是正常的市场规律。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董来孝康 发自北京    

    每经记者 董来孝康 发自北京

    5月27日午间,*ST中富披露,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即12中富01)本期本金将无法于原定兑付日5月28日按期全额支付,仅能支付利息和35%本金,债券发生实质性违约。

    5月29日下午,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信用违约是金融市场固定收益产品的一个重要风险,在成熟的债券市场中都会发生,是正常的市场规律。“下一步我会将督促相关主体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按照法律规定及契约的约定,妥善处理好债券的偿还问题。”

    资料显示,*ST中富为民营上市公司,主营塑料包装瓶生产,近年来经营陷入困难,于去年5月被“披星戴帽”。“12中富01”债券期限为3年期,发行规模5.9亿元,票面利率为5.28%。

    张晓军表示,*ST中富连续两年亏损,12中富01债券已于2014年6月30日暂停上市,直到今年5月21日摘牌。“12中富01债券到期之前,我会采取了相关的监管措施,一是约谈国泰君安,督促其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义务,代表持有人向发行人主张权利。二是督促公司定期披露债券兑付安排和资金的处理进展,即时准确地揭示风险。三是督促公司及时准确披露经营风险。”

    投资者特别关注,12中富01债券违约是否会冲击整体信用债市场。对此,张晓军表示,信用违约是金融市场固定收益产品的一个重要风险,在成熟的债券市场和新兴市场中都会发生,是正常的市场规律。

    国信证券在研报中指出,不管是前期的湘鄂债和天威债的违约,还是12中富01债券,对整体市场的影响较为有限。

    “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和债券市场规模扩大,参与主体也在不断增多,所以国内信用违约事件也将逐步显现,投资者应强化风险意识,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来审慎选择投资品种规避风险。”张晓军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也可以根据情况,通过仲裁诉讼等途径来追偿债券的本息,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同时,张晓军也强调,我会也将遵循市场化、法制化的理念,进一步加强债券市场的监管,支持投资者依照法律法规和契约的约定来主张权利,督促各方切实履行自身的职责、义务,对侵害投资者的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零容忍,坚决地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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