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奥迪、克莱斯勒后,又一家车企因违反我国《反垄断法》受到处罚。记者23日了解到,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要求,江苏省物价局对奔驰汽车垄断案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对奔驰公司罚款3.5亿元,对部分经销商罚款786.9万元。
新华社北京4月23日新媒体专电(记者 杨毅沉)继奥迪、克莱斯勒后,又一家车企因违反我国《反垄断法》受到处罚。记者23日了解到,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要求,江苏省物价局对奔驰汽车垄断案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对奔驰公司罚款3.5亿元,对部分经销商罚款786.9万元。
去年以来,奔驰公司下调部分配件价格,但这仍然难以让其逃避违反《反垄断法》的制裁。江苏省物价局对梅赛德斯-奔驰及其江苏省内授权经销商开展反垄断调查发现,2013年1月至2014年7月,奔驰公司通过电话、口头通知或者召开经销商会议的形式,限制江苏省不同区域内E级、S级整车的最低转售价格。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的调查,奔驰公司在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过程中,起到了主导和推动作用。对此,江苏省物价局依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奔驰公司处以上一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7%的罚款,计3.5亿元。对在奔驰公司组织下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经销商,处以上一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1%的罚款,其中对主动报告达成垄断协议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经销商,依法免除或者从轻处罚。
对南京、无锡、苏州三地的奔驰经销商共计罚款786.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