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开始运行其新的信息系统,与此同时,兰州市最新调整的个人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也开始执行。在多项得到放宽的公积金贷款条件中,除了贷款额度调高之外,甘肃省内异地缴存者可在兰州市申请公积金贷款。
4月7日,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开始运行其新的信息系统,与此同时,兰州市最新调整的个人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也开始执行。在多项得到放宽的公积金贷款条件中,除了贷款额度调高之外,甘肃省内异地缴存者可在兰州市申请公积金贷款。
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最新发布的政策包括,个人使用公积金贷款首套房首付比例最低为2成,二手房最低为3成。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也由原来的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同时,二套房的贷款利率也下调与首套房一致。
在此次政策调整中,探索甘肃省内住房公积金缴存省内异地互认,发展异地贷款业务成为一个亮点。按照最新的政策,无论是在兰州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异地购房、还是省内其他地方缴存职工在兰州市购房,均可以在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