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国家发改委和保监会联合印发了《中国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提出计划用五年的时间来建立保险业信用体系,这是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颁布后我国首个专门的行业性信用体系建设规划。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黄俊玲 发自北京
每经记者 黄俊玲 发自北京
2月26日,国家发改委和保监会联合印发了《中国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提出计划用五年的时间来建立保险业信用体系,这是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颁布后我国首个专门的行业性信用体系建设规划。
每经记者获悉,根据《规划》,保险业将用五年的时间来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同时还将建立“红名单”和“黑名单”制度。
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三步走
近年来,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但销售误导、惜赔拖赔、弄虚作假、不正当竞争、骗保骗赔等不诚信现象依然存在,是此次《规划》出台的背景。据了解,该《规划》提出了具体的时间表,将整个信用体系建设分为三步:
2015年:基础准备。加强保险信用体系组织建设,建立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启动保险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初步建立保险业信用管理制度、评价体系和信用记录等相关标准体系。
2016-2018年:全面推进。保险业信用制度和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信用信息的记录、存储、处理、管理和使用实现标准化和规范化,信用记录覆盖率力争达到80%。保险业各类信用信息数据库和共享平台建设基本完成,行业内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基本实现。
2019-2020年:完善充实。保险业信用信息的采集范围进一步扩大,信用记录覆盖率力争提高到95%。依托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与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国家其他各类信用信息系统实现有机对接。征信系统和信用服务市场体系比较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发挥作用。保险业发展的信用环境得到根本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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