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两桶油”混改竞速 中石油新疆加气站将引民资

    2015-01-06 01:22

    昨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获悉,该公司于1月1日正式从原央企驻疆分公司转变为独立法人子公司。注册后,新疆公司下一步将引入投资者参股,目前新疆兵团国资方面已初步确定意向。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岳琦 发自成都    

    每经记者 岳琦 发自成都

    进入2015年,“两桶油”混改进展竞相出炉。

    与中石化销售板块自上而下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不同,中石油选择从区域公司“破冰”。昨日(1月5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公司)获悉,该公司于1月1日正式从原央企驻疆分公司转变为独立法人子公司。注册后,新疆公司下一步将引入投资者参股,目前新疆兵团国资方面已初步确定意向。

    “这扇门打开了,后期还会有更多的混改措施。”新疆公司内部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这是中石油销售板块第一个整体落地当地的案例。出于盘活资产等方面的考虑,该公司还将公开招募合作方参与新疆部分加气站开发,民营企业亦可参与竞标。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中国石油(601857,SH)总裁汪东进曾公开表示,销售板块的混改已列入中石油的改革方向之一,第一步是在新疆试点,第二步将在此基础上进行推广。而从新疆区域的试点来看,属地化改革后引入当地国资及社会资本或将成为中石油销售板块整体混改的思路。

    中国石化(600028,SH)昨日也发布公告披露混改进展: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其子公司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与25家境内外投资者于当年9月签署的涉及1070.94亿元和公司29.99%股权的增资协议,已经获得了发改委和商务部的批复,公司将据此办理后续交割手续。

    混改项目新疆试点先行

    早在2014年5月,中石油就曾抛出千亿管道资产混改方案,要早于中石化混改方案。但中石油管道资产混改复杂,进展艰难,中石化后来居上,在销售板块大举引入腾讯、人保、中金和工银瑞信等社会资本。

    2015年伊始,中石油销售板块混改终于破冰。《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新疆公司获悉,2015年新年第一天,中国石油新疆销售分公司变更为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正式在乌鲁木齐注册成立,开始以新的身份为新疆“加油”。

    资料显示,新疆公司目前是新疆最主要的、网点最完善的成品油零售企业。该公司下设14个地市分公司和3个专业公司。拥有加油站1000余座,从事成品油、车用天然气、石油液化气、润滑油、非油商品(新疆特色干果等)的销售,成品油年销售量超过500万吨。

    新成立的新疆公司由中国石油新疆销售分公司以资产出资,注册资金42亿元,业务、资产、人员整体纳入新公司。记者查询工商注册信息发现,目前该公司股东仍为中石油一家。

    属地化改革的完成,为新疆公司下一步实施混改奠定了基础。据新疆公司介绍,下一步,公司将出售部分股权,由新疆自治区政府和新疆兵团推介或由公司招募当地优质企业合资入股,成立合资公司,完成混合所有制及属地化改革目标。

    新疆公司属地化改革后,将按规定把利润与税收最大程度留在新疆。而新疆也将在网络建设、税收政策、零售中准价、开放车用燃气市场、加强油气市场监管、内保队伍建设和推广自助加油等方面支持公司的发展。

    事实上,早在今年8月举行的中石油业绩会上,汪东进就透露,销售板块的混改已列入中石油的改革方向之一,拟采取两步走策略:第一步先选择新疆试点;第二步在此基础上进行推广。

    汪东进在业绩会上还表示,公司将通过销售业务的合资合作,与各方成立新的合资公司,不仅仅销售成品油,还可能与从事网络及高端服务的企业共同开展综合服务,做大这个平台。

    新疆能源集团拟参股

    上述新疆公司内部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透露,在中石油30多家销售公司中,新疆公司是第一个完成属地落地的。在属地化平台搭建好之后,新疆公司将引入投资者。目前,新疆兵团国资方面已经初步明确了意向,随后将有更多有实力的合作方洽谈合资意向。

    按照方案,混合所有制和属地化改革将实现中石油技术、人才、专业化管理、品牌、资源等优势和新疆土地、市场、劳动力、社会管理等优势的有机结合,形成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合作局面,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中石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合资入股方等多方将实现共赢。

    事实上,有新疆当地媒体报道称,“新疆能源集团以及新疆投资集团有望成为新疆公司的目标伙伴。”但新疆投资集团战略投资部人士对记者表示,目前暂未有与中石油方面合资的消息。

    此外,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独资企业新疆能源集团相关人士处获悉,该集团确有参与混改计划,规模肯定在亿元以上,具体的进度要看中石油方面,而参与混改的企业不止一家。

    虽然目前新疆公司引入投资者尚未有明确进展,但上述内部人士透露,近日新疆公司将公开邀请新疆有气源有实力的燃气经营企业,参与部分加油站车用燃气业务的开发合作。

    在加气站方面,凡具有经营加气业务相关资质的国内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投。上述内部人士还透露,民营企业亦可参与竞标,合作方式包括成立合资公司等形式。

    事实上,早在2013年中国石油新疆销售公司已经与神华新疆能源有限公司、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合资公司并涉及成品油销售业务。而在新疆“有气源有实力的燃气经营企业”并不多。

    在A股市场,1月5日中国石油午后涨停,报收11.89元。2014年上半年,中石油国内销售业务和国际贸易业务共实现经营利润81.46亿元,同比增长1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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