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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一轮价改攻坚 烟叶等24项服务商品先行

    2015-01-05 00:58

    据国家发改委4日消息,自2014年11月下旬以来,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印发了8个文件,放开24项商品和服务价格,下放1项定价权限。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王辛夷 发自北京    

    每经记者 王辛夷 发自北京

    据国家发改委4日消息,自2014年11月下旬以来,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印发了8个文件,放开24项商品和服务价格,下放1项定价权限。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许昆林表示,这一轮价格改革是推出的第一批,其后还会公布第二批、第三批,越往后可以说难度越大,包括推进医药服务价格的改革,以及能源领域电力天然气等价格的改革。

    在此次放开的24项商品和服务价格中,烟叶收购价格的放开,标志着我国农产品领域已没有政府定价项目,全部放开由市场形成价格。

    许昆林表示,经过了多轮价格改革以后,农产品市场再也没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项目。这个过程中,政府一点也没有放松调控和监管。近几年,我国陆陆续续出台了稻谷小麦的最低收购价格、玉米的临时收储政策、棉花大豆的目标价格等措施,一方面是要保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保障农民的收益,另一方面也是要保障整个市场的供应。

    交通类价格大量放开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近日开放的24项商品和服务价格包括烟叶收购价格、4项具备竞争条件的铁路运输价格、国内民航货运价格和部分民航客运价格、放开港口竞争性服务收费、民爆器材出厂价格、民爆器材出厂价格、7项专业服务价格。此外,发改委还指导地方放开了9项商品和服务价格。

    2014年12月23日,发改委印发通知,放开了4项具备竞争条件的铁路运输价格。其中包括铁路散货快运、铁路包裹运输价格,以及社会资本投资控股新建铁路的货物运价、客运专线旅客票价。

    发改委认为,放开这四项铁路运输价格,有利于铁路运输企业改革货运组织方式,提供货主需要的服务;有利于调动社会资本投资铁路建设积极性,促进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有利于促进公路、铁路、航空等多种运输方式的竞争,促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

    而在此前的一个月,国内民航运输价格政策也发生了变化。

    11月25日,中国民航局、国家改革委印发了完善民航国内运价政策的通知,放开了101条相邻省份之间,与地面主要交通运输方式形成竞争的短途航线旅客票价;不仅如此,对于继续保留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国内民航客运票价,改由航空运输企业按照国家制定的规则自主制定、调整基准票价。除了客运票价,一同放开的还有民航国内航线货物运输价格。

    发改委认为,这项改革实施后,有利于航空公司更加灵活地制定、调整价格,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和竞争状况,满足不同类型消费者需要。

    与此同时,为了促进消费业的快速发展,多项相关服务类的价格也正式开放。

    12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放开服务价格的通知,放开代办外国领事认证签证、证件密钥服务、海关统计资料及数据开发、商标注册等认证、涉外(台)经济贸易争议调解、土地价格评估、房地产价格评估等7项专业服务收费,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选择,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相关领域。

    12月2日、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分别印发通知,指导地方放开9项商品和服务价格:要求地方放开铁路客货运输延伸服务收费,邮政延伸服务收费和会计师服务、税务师服务、资产评估服务、房地产经纪服务、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住宅小区停车服务、部分律师服务等9项商品和服务价格,鼓励市场通过竞争提供质优价廉的多样化服务,拉动了消费,促进相关行业健康发展。

    严查串通涨价等行为

    百姓关心的是,价格放开以后,相关商品和价格会不会飞涨?国家发改委价格司运输通信处处长程行云以短途航空线路为例说,放开的101条跨省的短途航空线路,基本上都是600公里以下的,与公路客运和铁路客运已经形成相当充分的竞争,因此票价应该不会上涨。

    “价格改革等于涨价完全是百姓的误解。”国家物价局原局长李培初告诉记者,目前一些领域存在着严重的价格扭曲,如果将链条拉长了看,最终利益受损的还是百姓。

    发改委价格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发改委强调坚持放管结合,明确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三项具体措施。一是要求经营者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价目表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不得利用优势地位,强制服务、强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少服务多收费;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二是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本行业相关经营主体服务行为监管,建立健全服务标准规范,完善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为市场主体创造公开、公平的市场环境。三是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加强对有关服务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管,坚决依法查处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农产品再无政府定价

    除了交通和服务领域,烟叶收购价格的放开也颇为引人注意。发改委表示,自2015年度起,放开烟叶收购价格。烟草企业可根据种烟成本收益、工业企业需求和行业发展需要,自主确定烟叶收购价格。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作为我国农产品领域最后一个实行政府定价的品种,烟叶价格放开后,我国农产品领域已没有政府定价项目,全部放开由市场形成价格。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农水处王胜民介绍,烟叶价格放开后,依然是专卖体制。在这种体制下,烟草公司和烟农实际上是一个利益共同体,所以放开以后,烟叶价格会制定一个合理的水平。而且烟叶本身的成本在卷烟的销售价格中占比非常小,所以烟叶本身的价格变动,对于卷烟价格不会带来太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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