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张喜威 发自北京
每经记者 张喜威 发自北京
12月1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网站公布了《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关于做好部分合格机构投资者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银市场 [2014]43号)》(以下简称 《通知》),决定重启农村金融机构和四类非法人投资者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相关工作。
有市场分析人士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虽然在标准上与此前没有根本的不同,但乙类户的覆盖范围却扩大了。与此同时,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这是为了契合北金所(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交易平台开通以后对市场扩容的需要。在更多投资者加入的情况下,北金所的交易量、市场份额会更大,交易也会更加活跃。应该让乙类户做大市场,占最大的比重,成为整个市场的中坚力量。
农村金融机构或催生可观流动性/
实际上,央行金融市场司于11月28日就印发了上述《通知》,12月1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即: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正式对外公布。
《通知》指出,所谓部分合格机构投资者,是指申请并符合条件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 (以下简称农村金融机构),信托产品、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产品等四类非法人投资者 (以下简称四类非法人投资者)。
根据《通知》,央行上海总部金融市场管理部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农村金融机构和四类非法人投资者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备案工作。
“此次乙类户重启,新加入了一些非法人投资者。虽然在标准上与此前没有根本不同,但覆盖的范围却扩大了。”东莞银行金融市场部分析师陈龙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陈龙指出,存量的乙类户大都没有动力在北金所进行交易,因为他们要做套利,要进行放大交易,而通过北金所则没办法和指定的代持方进行交易;至于新开户的乙类户,比如农村金融机构,按规定就只能和做市商开展交易。
“这些农村金融机构的风控水平还达不到甲类户的标准,但可以开通乙类户,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尽管单个农村金融机构都较小,但这些金融机构的数量庞大,如果他们都能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所能产生的流动性还是很可观的。”陈龙表示,在严格的监管下,这些新开的乙类户不太可能再进行放大交易;而对存量的乙类户,比如投资公司,就没有太多的限制,可以维持此前“一对一”的交易机制。
专家:乙类户应成市场中坚/
实际上,早在11月3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就发布了《关于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债券交易有关事项的公告》等多份通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上海清算所、北金所随后也分别发布了相关通知或文件。此外,《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关于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市场[2014]35号文)也于当日公布,“非金融机构投资人交易平台”正式上线,“丙类户”借道北金所重返银行间债券市场。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12月1日公布的《通知》明确指出,为促进市场合理分层、提高市场交易效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应为相关投资者试行与做市商或尝试做市机构以双边报价和请求报价的方式达成现券交易提供服务。
“个人认为,债券市场的分层,就相当于根据投资者的体量、投资能力、风控能力,做成类似股票市场的二级、一级半和一级市场,其中,做市商这一层就相当于一级半市场。”陈龙告诉记者,而债市的扩容,肯定会使得整个市场有更好的发展,甲、乙、丙类户的体量都会越来越多。但从交易规模上来说,整个债券市场应该是橄榄形的。也就是说,应该让乙类户做大这个市场,占最大的比重;虽然乙类户也有一定的局限性,但是相对于丙类户还是有明显的便利性,应该成为整个市场的中坚力量。
“从这个角度来看,未来监管层的步伐应该更大一点,比如可以把一些非金融牌照的法人机构纳入乙类户。假如整个市场都是银行机构,他们买债券后长期持有,市场很难活跃起来,这将使得市场的价格传导机制难以发挥作用。”陈龙分析道。
此外,陈龙还告诉记者,从监管的角度来看,此前的债市整顿应该告一段落了,但这个所谓的债市整顿,应该不是针对债券市场本身,而是反腐的一部分。
“‘有破有立’,‘破’了以后不‘立’,不继续完善市场的话,整个市场就很难发展,甚至会出现萎缩。而央行、交易商协会做的这些工作应该也是本来就要做的。”陈龙表示,此前制度设计有些不完善的地方,这不利于金融市场的发展,而现在正朝着完善的方向发展,这就有利于控制市场风险,也有利于获取正常回报率的投资者,整个市场的发展会步入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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