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浙江绍兴出台11条楼市细则被指救市 限购“松绑”首套房认定标准“大降”

    每经网 2014-08-05 08:38

    每经记者 徐杰 实习记者 沈溦 发自浙江

    继杭州、宁波、温州等城市正式发文放松楼市限购之后,实施“限购令”总数为全国各省区之最的浙江再添一城,且出现除限购松绑,救市意味趋浓。

    昨日(8月4日),浙江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消息称,该部门已于日前下发《关于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对当地限购政策进行调整,将停止执行对非绍兴户籍居民的购房限制。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有别于之前浙江其他地区的“松绑”政策,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意见》中涉及到首套房认定,银行贷款、公积金贷款、房价涨跌报备等共11项细则,堪称当前所有限购城市中最细致的“松绑”条例

    熟悉浙江省房地产市场人士、杭州双赢置业机构总经理章惠芳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绍兴多细则的政策出台,有着很明显的“救市”意图,但很多涉及银行贷款的细则,还需要银行部门配合,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本次《意见》首条就则明确指出,停止执行对非绍兴市户籍居民家庭限制购房的政策。

    章惠芳对此认为,绍兴有关部门出台的《意见》与其他城市用词简单的调整政策出现了极大的不同。绍兴的11条规定透露着明确放宽购房限制,促进市区楼市销售的意图。

    值得注意的是,绍兴此次的调整方案对银行贷款政策做出具体规定。如要求首套房贷款首付比例按人民银行及各商业银行有关规定的最低限执行,除首套房外的新购房贷款首付比例,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按不低于40%的最低限执行、其他商业银行按人民银行或总行规定的最低限执行,同时要严格执行首套房贷款利率不得超过基准利率的规定。

    同时,该《意见》明确要求各商业银行加强对房地产的金融服务工作,加大有效信贷投入,加快对房地产按揭贷款的发放速度,并且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给予信誉好的房地产企业信贷支持,其他商业银行要积极向上争取房地产信贷规模。

    上述11条细则中,共有4条涉及降低居民买房的限制。其中对居民首套房的认定限制放宽了很多,《意见》表示:越城区、高新技术开发区、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镜湖新区、滨海新城房管部门单独审核购房者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房产并出具首套房证明。这意味着居民在不同区域间购房仍可算作首套房,除了能够申请贷款,而且能享受首套房95折或者基准利率。

    细则还规定:经房管部门查询的人均建筑面积低于上年度市区人均城镇住房建筑面积(以家庭人口核算)的市区老旧住房不计入住房套数。

    章惠芳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这些细则提高了绍兴房地产企业的自由度,例如备案的条件放宽,允许双方协议撤销合同,则提升了消费者的购房意愿,在短期内能够促进销售增加。

    不过,章惠芳认为,绍兴出台的上述条款中,很多都涉及银行部门,但银行也有自己的认定系统,如何沟通协调,是这次政策能否完全落实的关键。

    此外,《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近日,浙江省舟山市放开购房限制,购买商品住宅不再核查家庭住房情况,同时允许市外购房者补缴一年社保的方式用于申请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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